药历书写规范
01-21
临床药师培训教学药历书写规范
(带教药师培训用)
一、教学药历的书写目的
药历是由临床药师在参与临床查房过程中记录的关于发现、分析和解决患者药物相关问题的药学资料,是以药物治疗为中心的技术档案,是为患者进行个体化药物治疗的重要依据,是开展药学服务工作的必备资料。参加临床药师培训的学员应学习并掌握书写教学药历的方法,以培养其对临床资料进行采集、综合分析以及整理与归纳的能力。 二、药历的基本内容
依据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中国药历书写原则与推荐格式》2007 年版的要求,其基本内容应包括:
(1) 患者基本情况: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以及与疾病相关的婚姻状况、身高体重或体重指数、家族史、药物过敏史、病案号或病区病床号、“医保”和费用情况、生活习惯(吸烟、摄盐、嗜酒、爱好等)和联系方式(电话、邮址、网址等);
(2) 病史摘要:入出院时间、既往病史、体格检查、临床诊断、非药物治疗情况、既往用药史、主要实验室检查数据、出院或转归;
(3) 用药记录: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给药途径、起始和停药时间、联合用药、不良反应;
(4) 药物治疗干预措施:记录药学监护计划、用药中的问题、药学干预内容、药物浓度监测数据、药物治疗中建设性意见;
(5) 结果评价:包括药学干预和意见的被采纳情况,及提高用药的有效性、安全性、经济性和患者用药依从性的结果,分析讨论,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内容,缺短药品的信息。
附1:《临床药师培训指南》推荐药历格式(修改版)
教学药历首页
建立日期: 年 月 日 建立人:
附2:教学药历质量缺陷评价表(修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