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打肿了谁的脸
3·15,打肿了谁的脸 央视一年一度的3·15晚会如期而至,又有许多行业的潜规则被曝光,一些新的产品问题又呈现在观众的眼中,这些现象不禁让人担忧,甚至对市场上的众多产品都丧失了信任。作为一位消费者,我们期盼3·15来维护我们的权益,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3·15晚会的存在更是对产品和企业的一种考验,甚至更高层次来说是对市场一种失望和不信任。就像有人在评论《感动中国》节目一样,为什么这个节目会存在呢?是因为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做到和这些感动中国人物一样,都能从善而行,所以我们需要这个节目来唤醒人的爱心、善心,唤醒社会的良知和行动。同样的,3·15晚会的存在也是相类似的,我们为什么需要3·15晚会?就是因为存在了太多欺诈消费者的商业行为,被蒙蔽的消费者的利益需要被维护,所以3·15晚会持续至今已经有25年的光阴。今年3·15晚会的主题是“消费在阳光下”,而那些“阴暗的事实”到底打肿了谁的脸呢?
首先,产品是谁的,服务是谁的,必然就先打肿了谁的脸。拿今年晚会曝光的东风日产、上海大众、奔驰4S店来说,消费者之所以会选择这些汽车品牌,抛开其他价格因素,也是对这类汽车的一种信赖。当消费者将自己的信赖托付于这个品牌时,而企业却因为想多增加利润打起了消费者的主意,对售后服务搞起猫腻,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信赖,一经曝光,相信这类汽车的市场占有率大大降低,产品形象也会大打折扣。企业的形象是一种无形的资产,良好的口碑则是最好的广告,一个企业如果没有了信誉,还有哪个消费者会购买这个企业的产品?这种行为必然会导致消费者的反感,一个企业又将依靠什么来立足?最近学习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其中一个原则是信赖保护原则,指的是行政主体要保护行政相对人对其的信赖,其实企业也需要一个信赖保护原则,在营利的同时也要保护相对人——消费者的信赖利益,实现互惠双赢。
其次,企业生产的产品流通到消费者手中还应该有相关部门的监管,经过政府的审查,合格的产品被消费者买回,不合格的产品应该被返回原厂进行重新加工或者是销毁,在其中政府的作用更重要的是预防,而在现实生活中政府的作用由事前转为了事后,放弃预防而着眼于填补窟窿。为什么当损害结果已经大面积发生而被曝光时,有关部门才会采取相应的措施,而不是在未产生损害时就已经积极避免了呢?事故一出,各个部门都要推卸责任,互相踢皮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本无法保护,只有当自己有可能被处分的情况下,才会想到去遏制这种不良行为的发展,如此消极怠工、互相推诿的情形,3·15晚会也是给这些部门打了一记重重的耳光。
3·15晚会也许明年还会继续,新的问题也许又随着时间浮现出来,但是维护公平与正义,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一直不会改变的主题,也许有一天这些问题将不复存在,那便是我们最理想的光明。虽然眼前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但是希望企业和政府都可以身体力行,为阳光下的消费做出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