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费和执行费速算表
法院受理费和执行费速算表
收费标准=标的额×费率+速算数 财产案件 标的额 不超过1万元的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部分 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
收费标准 50元
2.5%+200元 2.0%+300元 1.5%+1300元 1.0%+3800元 0.9%+4800元 0.8%+6800元 0.7%+11800元 0.6%+21800元 0.5%+41800元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非财产案件
收费标准
50-300元/件(上海
1、离婚案件
200元/件)
1)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
不另行交纳
万元的部分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
按照0.5%交纳。
万元的部分
100-500元/件 (上海300元/件)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1)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
不另行交纳
元的部分
2)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
按照1%交纳 按照0.5%交纳。 50-100元/件(上海80
3、其他非财产案件
元/件)
项目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收费标准
500-1000元/件(上海1000
1)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
元/件)
2)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 劳动争议案件 行政案件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 2)其他行政案件
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
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10元/件 100元/件 50元/件
50-100元/件(上海100元/件)
海事案件
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申请海事强制令 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 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 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 申请费
标的额
项目
强制执
没有执行金额的
行
不超过1万元
超过1万元至50万元 超过50万元至500万
元
超过500万元至1000
万元
超过1000万元
诉讼保
不超过1000元
全
超过1000元至10万
元
收费标准 1000-10000元 1000-5000元 1000-5000元 1000元 1000元
收费标准
50元-500元
50元 1.5%-100元
1%+2400元
0.5%+27400元
0.1%+67400元
30元
1%+20元
0.5%+520元,最多不超
超过10万元
过5000元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
支付令
的1/3交纳
公示催
告
撤销仲裁裁决或认
定仲裁协议效力
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
破产案
件
30万元。
其它
选民名单案件 宣告失踪案件
宣告死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财产无主案件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
不缴纳案件受理费
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
400元/件 100元/件
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行政赔偿案件 选民名单案件 以调解方式结案 当事人申请撤诉的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费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
按照不服原判决部
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
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
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
案件受理费
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减半交纳案件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