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公益林档案管理制度
重点公益林档案管理制度
一. 重点公益林保护与建设档案是重点公益林各个时期的
历史记录和资料数据库,是了解建设过程,制定保护与建设措施,分析建设成效,监测和评价建设效果和预测动态变化趋势的基本依据。
二. 重点公益林建设档案以经营小班为基本单元逐级建档。
档案格式、数据、标准应统一规范,配备专人、专机负责档案管理并定期审查修订。
三. 根据重点公益林建设管理要求,管护实施单位要建立
本单位优势树种的固定样地,连续记录样地森林资源变化数据,定位观测某些环境指标和景观指标的变化情况。
四. 重点公益林技术档案由管护实施单位和县级以上林业
主管部门各存一份,以备查用。
五. 建档收集的材料:
1. 档案分类
重点公益林建设档案分为技术档案和管理档案两类。技术档案包括资源和管护经营档案等。管理档案包括财务档案、制度法规档案和权益档案等。
2. 主要建档材料
(1) 森林资源档案:包括重点公益林区划界定图、文表
等成果(电子介质)资料、管护实施方案、森林资
源调查和各种检查验收材料;资源监测数据采集资料;资源统计年报资料等。
(2) 森林管护经营档案:包括重点公益林管护经营阶(管
护、抚育、改造、更新、利用等)全过程的技术资料;林政案件调查处理资料;施工作业验收资料;科学研究资料等。
(3)财务档案:包括投入与收益资料。
(4)制度法规档案:包括重点公益林建设与管理法规、规章、办法、规定与制度等;工程招投标、施工、监理、开工与竣工日期、工程质量验收等资料。
(5)权益档案:包括管护单位批准建立文件、机构设置与编制文件、公益林现场界定书、林地权属证明等。
六、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保密法》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忠于职守,做好本职工作。
七、要认真落实“防火、防尘、防盗、防潮、防强光、防虫、防鼠”措施,每月全面清扫一次。
八、严格档案入库存放和借出登记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摘抄有关档案资料者,必须持单位介绍,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九、档案室内的档案应统一编号,分类入档,排列有序,科学管理。
十. 禁止携带档案文件探亲访友、出入公共场所。档案管
理人员一旦发现档案资料有丢失情况时,要及时向领导报告,采取措施进行查找。出现档案丢失情况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