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
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比例
(2013版)
西安市生育保险申报材料说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所有申请项目均须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转帐支付的须提供2份复印件;
2、单位证明:所有申请项目均须提供,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要求说明申请人身份、参保情况及申请事由等内容,以A4纸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3、门诊病历:门诊诊疗须提供;
4、住院病历首页:住院诊疗须提供,由就诊医院病案室出具,一般出院2周后可复印,须加盖病案室公章;
5、诊断证明:所有申请项目均须提供,门诊或住院诊疗完毕后由医院出具,须加盖医院公章;
6、费用清单:住院诊疗需提供,由就诊医院出具,要求为住院期间的汇总费用清单;
7、报销票据:所有申请项目均须提供,由就诊医院出具;
8、计划生育证明:申请分娩费用报销须提供,指怀孕后三个月内到女方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女方无业的)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办理计划生育报备手续,由报备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任何一种资料; 计划生育有关证明(验原件,中心留存记载有个人信息和计生部门印章页的复印件)。该证明材料指女方在怀孕后到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计划生育备案手续后,得到的能证明此次孕育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任意一种资料。各地的政策不一,能得到的资料也不同,如生殖健康服务手册、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等,也可用独生子女证代替。
9、出生证明:申请分娩费用报销需提供,由就诊医院出具;
10、受委托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须填写委托事项栏内容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配偶身份证明:男性职工申请分娩费用报销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结婚证:男性职工申请分娩费用报销须提供;
13、申请人存折或银行卡:申请以转账方式支付需提供本人的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一定要写清楚开户银行信息,如××银行××支行××营业室等,目前可接受除邮政储蓄外的其他所有银行转账,但不接受异地银行转账;
14、转账声明:申请以转账方式支付须提供,可在社保中心免费领取,复印有效;
15、异地医疗机构证明材料:申请异地分娩费用报销需提供,由分娩所在医院出具,需加盖医院公章;
16、非城镇职工证明材料:男性职工申请分娩费用报销需提供,配偶为城镇户口的出具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证明,配偶为农村户口的出具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证明。在过渡期内如有暂未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和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由当地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未开办医保证明,配偶为城镇户口的由街道办事处出具无业证明,配偶为农村户口的由乡镇派出所出具农业户口证明;
17、其他附加材料:如遇特殊情况,以上所列材料仍不能充分证明所发生事实,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附加材料。
西安市生育保险待遇调整通知
(一) 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符合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生育的职工,可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实行限额补贴。
1、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输血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补贴标准: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住院分娩医疗费补贴标准:
①剖宫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
②阴式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50元。
2、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补贴标准: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皮下埋植)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2)绝育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3)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3、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它费用补贴标准:
(1)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属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职工,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第1项(1)的50%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一次性补贴。
(2)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发生宫外孕后实施保守治疗的,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4000元;手术治疗的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6000元。
(二) 发生下列因生育引发的1种并发症的职工,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同时,再给予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若同时患有2种以上(含2种)的生育并发症,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
生育并发症(26种):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肝内胆汁瘀积症、前置胎盘、胎盘早剥、母婴血型不合、妊娠糖尿病、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产后出血、产褥期感染、产后尿潴留、乳腺炎、妊娠剧吐、轮廓胎盘、血管前置、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胎膜早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宫颈及阴道裂伤、子宫内翻、产科休克、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羊膜腔感染综合征、产娠中暑、产娠期精神异常。
西安市生育保险待遇享受须知
一.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具备下列条件:
根据《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具备下列条件
1.职工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费。正常生育待遇享受需满足产前连续缴费满10个月,流产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当月参保次月享受。
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二.待遇标准:
1.生育医疗费(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输血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补贴标准: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住院分娩医疗费补贴标准:剖宫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阴式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40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3)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和人工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50元。
2.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补贴标准: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皮下埋植)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2)绝育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3)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手术补贴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
3.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补贴标准:
(1)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属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职工,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第1项(1)的50%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予一次性补贴;
(2)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发生宫外孕后实施保守治疗的,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4000元;手术治疗的最高补贴标准不超过6000元。
4.发生因生育引发的1种并发症的职工,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同时,再给予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若同时患有2种以上(含2种)的生育并发症,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
生育并发症(26种):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肝内胆汁瘀积症、前置胎盘、胎盘早剥、母婴血型不合、妊娠糖尿病、子宫破裂、羊水栓塞、产后出血、产褥期感染、产后尿潴留、乳腺炎、妊娠剧吐、轮廓胎盘、血管前置、羊水过多、羊水过少、胎膜早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宫颈及阴道裂伤、子宫内翻、产科休克、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羊膜腔感染综合征、产娠中暑、产娠期精神异常。
三.待遇申请所需资料
参保职工分娩、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90日(为了及时为员工报销,员工需在60日内将资料上交)内并携带下列资料到经办机构办理生育补贴:
(1)《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由单位盖章准备)
(2)婴儿准生证明、出生证明或流产证明复印件以及长效节育手术证明;
(3)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复印件;
(4)费用票据;(姓名等信息正确、完整,加盖医院章)
(5)门诊病历、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长期、临时医嘱单复印件和医疗费用明细单;(姓名等信息正确、完整,加盖医院章)
(6) 驻外人员提供医院等级证明
(7)男职工配偶享受的,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和属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职工证明及无业证明;
四.特殊情况
1.除驻外员工(医保系统备案)可以在驻地医保定点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和生
产外,产前检查和生产必须在参保地即西安市医保定点医院进行,其中产前检查和生产地一致,否则产生的费用自付。 2.参保女职工因急产,不能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的,可就近选择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分娩,分娩后应在10日内(节假日顺延)持急诊诊断证明到经办机构办理报批手续,未及时报批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付。 3.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待遇享受必须无工作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审核生育保险手册、产前检查和病案资料),涉及工作单位和职业的均填写无。配偶在非西安市定点医院产前检查及生产,所提供资料的地址及无工作证明的地址保持一致。
4.流产费用报销需提供费用明细。
西安市生育保险申报材料须知
一, 女职工生育报销提供以下资料:
1、 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申请表;
2、 住院发票、门诊票据;(即住院费和产前检查费)
3、 准生证明、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4、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5、 产检病历、住院病案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医疗费用明细单复印件; 二, 男职工配偶申报时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
1、 配偶提供无工作证明;(所在乡镇或街道出)
2、 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
三, 其它手术(上环、取环、人流、宫外孕、绝育手术、输精(卵)管复通)待遇支付申报需要提供材料:
1、 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医院结算票据、诊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门诊病历;若发生住院费用, 还需提供住院病案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医疗费用明细单复印件;
四, 其他注意事项:
1、 申报时间:1-30日;
2、 所发生费用务必在90天内送报过来,必须由经办人统一送报,个人报送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