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协会会规
摄影协会
规章制度
第一章
协会的性质:
总则
校内喜爱摄影,摄像的学生为基础而自愿创建的非营利的社团组织。接受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协会的宗旨:
为爱好摄影、摄像的广大同学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以促进广大摄影摄像爱好者共同进步。为校园文明建设服务丰富校园文体娱乐活动形式,积极开展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充分发挥学生的第二课堂作用。 第四条
本协会的口号是:
用镜头描绘精彩,用快门记录人生。 第五条
本协会
学生社团的成员,接受学院党委领导,接受学院团委和学院学生会的监督管理,接受社团指导中心的指导。
第二章 活动范围
第一条
本协会的活动范围
(一) 学期内每隔两周举行一次集体拍摄活动,活动后自行整理作品,之后展开作品交流会。
(二) 学院团委有大型活动时,积极配合学院做无偿影响记录;也可以为其他组织机构和个人提供影响记录服务。
(三) 活动类型包括:外拍、夜拍、室内拍摄等类型,根据具体时间及条件设定每次拍摄活动的主题及内容。
(四) 组织成员多参加摄影作品展。
(五) 定期举办中小型摄影比赛,推举优秀成员作品参加大型摄影比赛。 (六) 根据条件开办或参加摄影知识讲座,提高摄影技术和作品鉴赏能力。
(七) 与其它摄影爱好者机构取得并保持良好联系,相互交流摄影技巧、触摸思想和共同开展摄影活动。
(八) 如使用活动场地,在使用后将活动场地打扫干净。
第三章 会员要求
第一条
(一) 具有学院正式学籍; (二) 遵守学院学生守则以及遵守本社团章程;
对摄影摄像等有浓厚兴趣、文明、有责任感、努力上进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与协会每一次活动,听从协会安排,完成协会分配任务; (四)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认真负责完成协会的良好形象,为协会的发展出谋划策。执行本协会的民主决议;
(六)认真负责完成协会活动中的分工任务,以不同职务为出发点完成本职工作。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协会成员,采取罢免方式:
1、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协会机构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2、连续三次无故缺席技术交流会及活动者,是为自动退会。
3、会员在参加社团活动的同时,应注意平时的学习,作为学生学习是天职,如有挂科现象,劝其退出社团。
第四章 经费问题
1、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 本协会全体会员集资; (二) 赞助;(包括外联赞助与学院活动经费) (三) 在核准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 其它合法收入。
2、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它用,不
得协会会员中分配。
3、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4、本协会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协会财务章程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
和院团委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赞助、资助的,必须接受院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想会员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