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安委会:
今年汛期前,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13〕302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发〔2013〕37号)和市安委会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遂市安办[2013]60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安排部署,积极做好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现将今年以来的宣传培训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叶长春为组长,副局长赵齐宣为副组长,人事科、办公室、财务科、地质地矿科、地环站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培训工作小组,印发了XX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遂国土资办发〔2013〕7号),制定了宣传培训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抓紧组织开展培训工作,精心制定培训方案,突出这次培训重点,并会同主流媒体积极开展宣传,加大报道力度。
二、精心组织,积极实施
按照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四川省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的通知》的要求, 2013年4月15、16日,全省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在遂宁全面展开,省国土厅专家宣讲团第三小组专家分别在XX市XX县、XX县开展现场宣传培训活动。15日下午,专家组分别在大英工业集中发展区机电产业园、XX县廉租房四期工程以及XX县银华社区廉租房等工程施工现场与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指导和交流。16日,我市在XX县、XX县举行了两期在建工程地质灾害培训会,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等市直部门、市直三园区管委会、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在建工程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约220人参加了培训,专家组进行了授课。加强了宣传教育,提高了全民防灾、避险、救灾意识。利用新闻媒体和“4.22”土地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地球日等纪念日,积极开展地灾预防避让知识宣传,共发放宣传资料共10000余份,集中开展宣传活动2次。积极开展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4月至今,全市共举办五期培训班,参训人数约946人。
三、积极创新,注重实效
根据培训宣传内容,我市对开展地灾防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各县(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灵活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二是全面做好汛前地质灾害防治的准备工作;三是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的巡、排查,加大治理力度,做好“减法”工程;依法大力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积极整合资金,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应急措施,确保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各县(区)局、三园区管委会,根据全市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及早制定了宣传培训方案,切实落实本地、本系统、本单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工作。在掌握基层培训工作开展的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和总结在组织动员、实施方案编制、培训教案编排、培训方式创新、提高培训质量等方面的好做法、并组织推广,促进宣传培训行动顺利完成并起到了预期的效果。
今年入汛前,我局将登记在册的地灾隐患点在《遂宁日报》上进行了公示,提高群知晓度,接收社会监督;还在《遂宁日报》刊载了十期地质灾害防治专栏,在遂宁人民广播电台制作、播放三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专题,“4.20”芦山地震期间,将地震防治知识的宣传光碟在遂宁电视台进行了播放等,普及了防灾避灾意识,增强了群众救灾应急能力,收到明显效果。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强化宣传效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避险技能,切实增强民众防灾、避险意识。
(二)积极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相应准备,落实保障措施和经费。
(三)继续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巡排查工作。尤其是要做好汛前、汛中和汛后三个阶段的巡排查工作,特殊时期还要加强力量,加密排查,确保不遗漏问题,不留隐患,不出问题。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