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协议
01-29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相关规定,双方自愿签订如下试用期协议:
一、岗位职责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 工作(具体工作由部门安排)。并确保:
1、产量: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每天产量或工作任务,规定时间内完不成,必须主动加班;
2、质量:乙方必须确保甲方产品或工作质量要求,返工不重复计价;
3、技术:发挥主观能动性,改良工艺,改善方法,提高生产效率;
4、交期:乙方按甲方订单要求的交期及时交货,个人原因延期按制度处理;
5、成本:严格材料损耗标准控制,超标必须承担责任,力求节约,减少浪费。
6、安全:确保人身、公司财产、机器设备安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具体根据《绩效考核方案》约定各岗位考核指标,考核不合格者,必须降薪再试用、转岗或辞退处理。
二、协议期限
协议试用期 个月(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期后,考核合格且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愿意继续合作,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若乙方不继续合作,双方的协议在试用期后即行终止。
三、工资待遇
经协商,乙方工资待遇为月薪————元。
五、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协议试用期间,甲方有权酌情安排乙方培训、学习,要求乙方随叫随到,并保持通讯
畅通。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学习培训活动。
2、乙方在协议试用期内必须遵守国家法令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可立即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