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类供货合同
烟厂职工食堂粮油类物资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2012年) (供应商编号) (合同顺序号)
需方: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安卷烟厂
供方: 红安县王源昌购物广场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就食堂物资购销事宜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条约。
一、 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二、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需方的时间要求交货,并配送到需方指定地点。配送过程中的任何安全问题及费用由供方承担。
三、安全及质量要求
1、所供食品符合产品《食品安全法》,对所售产品实行“三包”服务。
2、所售物品须有质量合格证;且以需方接收部门按我厂要求验收为准。
3、如出现任何问题按《产品质量承诺书》有关要求办理。
4、配送过程中必须遵守红安烟厂及职工食堂的各项管理规定。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1、 当产品质量合格验收后,按本合同规定价格开票结算。(注:上述供货数量
及价格为2012年元月份数量和价格,合同期内的其它月份,供方根据需方的要求量配送,结算价格根据市场行情起伏双方协商定价。每次送货价格注明在送货单上,双方签字有效。)
2、 结算时间:产品使用无质量问题后,每月25日前提供有效票据,一周内结
清货款。
五、合同履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2012 年 元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2月 31日止。
(2)如合同履行期间,经供需方双方协商需要调整,则本合同有效期截止于下次合同生效时间。
六、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需方执三份,供方执一份
需方单位签章(合同章): 供方单位签章(合同章):
需方代表签字: 供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