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学校评优评先管理办法
08-30
实验学校评优评先管理办法
为有效调动广大教师的教育教学积极性,表彰先进、创先争优,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核心价值观的提升,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教师。(参评1—5条)
1、热爱学校,认知学校办学思想,执行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并服务学校各项管理行为。
2、爱岗敬业,教学相长,出色完成教学工作。
3、教学成绩显著,学生及家长认可度高。
4、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师德师风表现好。
5、团结老师,与同年级、同班级老师协调配合效果好。
二、优秀班主任。(参评1—9条)
6、热爱班主任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出色完成班级管理工作。
7、服从学校管理,服务学生发展;所带班级班风纯、学风浓,在同年级名列前茅,在全校具有典型性。
8、班级常规管理有特色,卫生工作、养成教育、纪律教育、文明礼仪教育等德育效果好。
9、经常与家长联系,家访工作、家函工作做得好。
三、师德标兵。(参评1—12条)
10、模范性地遵守校纪校规,榜样性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示范性地爱岗敬业、任劳任怨。
11、大局意识强,一切工作都以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为重。
12、以身作则,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终身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