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法定结婚年龄
资料
1. 世界各国由于情况不同,对婚龄的规定也不同。婚龄为男21,女18的有丹麦、芬兰、波兰等;男20,女18的有瑞士、越南等;男女均18的有前苏联等;男18,女16的有日本等;男16,女14的有葡萄牙、菲律宾等;男14,女12的有西班牙、希腊等。美国各州的法定婚龄高低不一。有些国家为不同民族、不同宗教的公民规定了不同的法定婚龄。
2. 我国对法定婚龄的规定主要为:1950年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为男二十岁,女十八岁;1980年修改婚姻法时,法定婚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现时规定与1980年作出的规定相同都是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 二十岁以前的青年,思想不够成熟,生活上缺乏经验。如果适当推迟婚育期,待具备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经济积蓄和生活经验后再结婚,家庭的稳固性更大,生活就会更加美满幸福。
4. 二十岁以前是多学习文化知识的年龄,应该多把心思放在加强全民素质和培养祖国人才方面,而十几岁的孩子,是否已经成熟到可以当别人的伴侣?明白家庭的意义,懂得自己在家庭中应有的义务,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学业未完成,又有何能力承担起组织家庭的责任?还不是要啃老,家长的日子不好过了。再降估计以后的离婚率可接近100% 了,年轻人一个心智都不成熟就开始谈人生大事,估计以后男女相亲第一句话就是:请问你是几婚?
5.
6. ~ 1 / 2 ~ 法律说到底也是一种导向。
定义
我国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 结婚并不等同生孩子!!!
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尽管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
正方
剩男剩女”、高龄产妇、未婚同居等现象不断增多
正方论据:1、降低法定结婚年龄,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假身份证、减少社会隐患,低龄事实婚姻群体的合法权益) 降低法定结婚年龄,有利于保护妇女儿童的身体健康,有利于优生优育(法定结婚年龄过高,最终导致高危妊娠比例增加)
3、降低法定结婚年龄,有利于迎合随着物质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所导致的儿童成熟时间提前的现象
5、降低法定结婚年龄,有利于缓解目前人口老龄化现象的恶化(社会青壮年劳动力的增加)降低法定结婚年龄,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增加社会劳动力,促进社会物质财富的增加,最终促进经济的发展
8、降低法定结婚年龄,是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满足人的生理和心理需要) 反方论据: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人从进入青春期到达到结婚年龄, 有将近10年的“待婚期”, 而这10年内, 多数人早已发育成熟,尤其是已满18 周岁的成年人, 他们更有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 但法律却通过否定其结婚而使其需要无法得到正当的满足, 这是对人的自然发展规律的违反
法定婚龄高,反对婚前性行为→造成性压抑、性教育落后等各种问题,不利于公民健康
1. 我国堪称是结婚年龄的“大国”,男性22岁,女性20岁的规定,放眼全球即使不是第一也数一数二。而我国传统道德又推崇“节制婚前性行为”,世界第一高婚龄,又加上反对婚前性行为,这就可能造成一个不利健康的结果:公民成年后,到法定婚龄前,发生性行为,都会被认为是“非法同居”、“非法性行为”。 此外,过高法定婚龄的规定,也会让民众忽略少年时代的性教育,或因羞于启齿,造成我国现时绝大部分人性知识匮乏,认为性等于黄色等错误婚恋观念,实对国民健康没有好处。而且,“非法同
居”“未婚同居”现实普遍存在,而又缺乏法律保护,很容易让受害者、尤其是弱势的女方身心皆受伤害。
2.法定婚龄18岁不是倡导人人都要18岁结婚3.反对法定婚龄降低到18岁的人,通常持有类似“心理尚不成熟”、“还在学习”、“没有经济基础”、“容易造成弃婴、离婚等”等理由,实为对法定婚龄的误解。法定婚龄是合法注册的最低年龄,并非强制年龄。
3。法定年龄降低到18岁,并非反对晚婚晚育,也不是倡导早恋早婚——早恋现象早就是存在十余年的现状,已无需法律去“倡导”。实际上,对大部分人而言,法定婚龄降低无任何影响,却能保护一批过去不受保护的“非法同居”者。从法律应该保护所有公民基本权利角度出发,降低法定婚龄更为合理。试想一个初中毕业就外出打工的年轻男女,已经自力更生,且孤身在外,为什么不能允许他或她有个合法的伴侣?
反对法定婚龄的一大重要理由,是认为这个年龄的青少年还在读书,不够独立。实际上,这已经是一个落后于世界的观念,是值得探究并改革的态度。我国少年儿童普遍缺乏独立性,自主能力养成过慢,在国外,18岁的青年大部分已经能独立——不仅包括独立思考,甚至独立生活亦毫无问题。
反方
现阶段提倡早婚不符合实际,人口总和在增加,高出生率与低死亡率,老龄化问题等等制约晚婚晚育必须与之同步,否则社会矛盾凸出,对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1、对于城市中人群一旦降低结婚年龄,是否会产生更多闪婚,因为18岁的孩子,毕竟对于家庭责任的认识程度还是很低的,而且这部分人群也包含在校读书的人,他们还未真正走出社会,还不能承担家庭的重任。很多选择结婚的人,随着年龄的增大很可能后悔,从而导致离婚率的增大,导致社会不和谐。
2、政府希望通过维持法定结婚年龄不变达到间接遏制生育数量,维持人口正常发展。
3、政府希望通过维持法定结婚年龄不变间接提高农村人口的自身身体素质。
4、法定结婚年龄的降低,容易导致的出生率上升的现状,对于人口众多的中国无法承受。
行,那直切主题,这个辩题先天就偏向反方,他们可以就1:早婚早育不利于控制人口基数2:生活压力太大,青少年心智发育不成熟(即离婚率与堕胎率的增加3:过早结婚意味着女性接受教育的空间进一步被压缩人口素质会下降;至于你们你们可以坚持随着社会发展多数人心理身理的需求呈低龄趋势,如果长期需要得不到满足容易引发社会问题(例如东莞之类的存在)还有违背了人追求爱的天性就是违背人权
但是我们是正反 至于如何反驳,你们可以说人口素质的问题我们可以加强教育力度加以引导,心智不成熟可以借鉴国外完善的性教育,不利于控制人口基数你们可以反驳说结婚与生子是两回事,受到良好教育的青年完全可以在自己有能力的情况下追求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