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保研资格条件
申请保研资格条件
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可向本人所在院系提交申请,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无补考课程,学分积点在2.5及以上,非涉外专业取得大学英语(或其它语种)四级证书、涉外专业取得大学英语(或其它语种)六级证书。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 2名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中至少1名教授)教师的联名推荐信。 注:
一、推荐生总成绩由院系平时考核评分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各院系平时考核评分占总成绩的8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参加推荐免试的学生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由院系工作小组根据学校领导小组下达的可接收推免生名额择优确定院系推荐名单。
二、为保证拔尖人才的脱颖而出,学校对创新能力强,科研突出以及获得高级别奖项等的学生实行直升推免生的办法。凡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学生,只要符合本条第四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并不计入院系推荐指标,但须参加本人申请就读院系组织的面试:
1. 经学校科研处认定,凡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B1类及以上杂志上发表科研论文1篇及以上者。(注:刊物分类参见学校科研处《华中师范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分类》,下同)
2. 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
(1)获得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团干部及其标兵称号者;获得省级“十佳青年学生”称号者;
(2)获得“三下乡”社会实践全国先进个人称号或优秀团队第一负责人;
(3)获得“全国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获得“西部计划”省级及以上贡献奖者; (4)获得全国高校“优秀学生社团”的协会会长;
(5)获得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大赛一等奖(金奖)团队的学生负责人;
(6)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团队的学生负责人;
(7)获得美国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的学生负责人;获得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的学生负责人;
(8)获得“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一等奖学生;获得“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冠亚军者;
(9)获得“CCTV”国际大专辩论赛冠亚军团队学生或最佳辩手。
(10)其他获得相当于国家级奖励及竞赛一等奖的学生,其奖励级别须经学校领导小组认
定。
三、院系平时考核评分细则: (一)学业成绩(上限80分)
计算在校学习期间平均成绩(任意选修课、文化素质课成绩除外)乘以0.80作为学业成绩分。
(注:在校学习期间的平均成绩只以学生第一次参加考试成绩作为计分依据。) (二)获奖情况(上限10分,不含各种奖学金,各项加分均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1.获得各类荣誉称号(如,优秀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每项计:
2.参加各种科技、学术、文体竞赛获奖者,每项计:
( 注:① 此类竞赛是指由党、政、军、团等组织主办或举办,非政府组织主办的各类竞赛获奖情况由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后予以级别认定并相应评分;②同一赛事多层次获奖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③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体育、艺术专业类竞赛获奖加分按 1/2 计;④全国英语竞赛特等奖视为一等奖、其余等级相应下调一级(获得特等奖后参加的附加赛事,如辩论赛、演讲赛等不计分。)
3. 在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创建活动(见义勇为、救灾抢险、志愿服务、支教扶贫等典型事
例)中作出贡献、被有关媒体报道并有党、政、军、团相关组织作出书面表扬的,一例加1至5分。
(三)研究与创新能力(上限10分)
在期刊、报纸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每项计:
本人目前条件: 专业排名3/58 六级640 BEC高级证书
CPA过了税法、经济法
CGA(加拿大注会)专业课学了9门,剩下的六门还没有考,也暂时没打算考 学术方面,如论文,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