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2016-2-26实施
廊坊银行项目部 编 制
中建一局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目 录
1.三检及交接检查制度 2.实测实量制度 3.样板制度
4.质量专项检查制度 5.质量例会制度 6.质量奖罚制度
7.工程材料设备及材料复试管理制度 8.质量验收制度 9.资料管理制度 10.技术交底制度 11.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12.培训上岗制度
13.工程测量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1.三检及交接检查制度
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避免不合格产品转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特制定此制度。
1) 各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和分部施工结束,班组长应按照技术交底的质量标准要求进行
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自检记录(各分部、子分部、分项和检验批记录)报项目部技术人员复验。
2) 项目部质检员收到班组自检记录即按企业标准要求进行复查,评定质量等级,对复验部
位要有产品验收标识和验收记录,以备月底质量评比进行奖罚。
3) 公司工程部对项目施工部验收评比结果按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六到位、三定位)进行抽
查核定,出具质量检查结论。
4)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质检员、班组长和分公司质量管理
人员参加,认真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签字齐全。
5) 交接检查时后一工序施工前应对前一工序质量进行检查验收,满足优良、合格标准双方
交接。
6) 未经过三检及交接检查的分部、子分部、分项和检验批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不得报设计、
监理、勘察和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7) 各项检查记录均应整理齐全后归档,作为质量验收和质量管理资料内容一部分。 8) 凡不按此制度执行的项目,根据情节轻重,公司将不予办理有关验收手续,并按质量与
经济挂钩制度给予处罚。
2.实测实量制度
1、 目的
通过建立实测实量体系标准,并形成常态化的工程管理制度,客观真实的反应工程实体的质量水平,促进施工单位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为集团公司“高品质”的质量方针提供保障。 2、 适用范围
廊坊银行项目。 3、 人员配置及职责要求 3.1 廊坊银行(以下称甲方)
3.1.1甲方责任人为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
3.1.2各专业工程师负责指导、督促各自所对接的监理、总分包单位对工程实体进行实测实量。对实测实量结果进行抽检,落实相应单位对出现偏差的项目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 3.2 监理单位
3.2.1监理单位责任人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人专职)。
3.2.2负责督促各自所对接的各总分包单位对工程实体进行实测实量,并对实测实量结果进行全检,对检查不合格的项目落实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 3.3总分包单位
3.3.1各总分包单位必须成立实测实量检查小组(2个人),检查小组人员须专人专职,禁止负责实测实量之外其它任何工作。检查小组人员名单须上报甲方、监理。禁止随意更换、抽调小组人员,否则将处以1000元/人*次罚款。
3.3.2各总分包单位检查小组须对各自所承建工程进行实测实量,并对不合格项进行整改(整改期限)。
4、实测实量检查内容
4.1实测实量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钢筋砼工程、砌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抹灰工程、水泥砂浆地面工程、防水工程、涂饰工程、墙砖饰面砖工程、地砖饰面砖工程、室内门安装工程、入户门安装工程、铝合金(塑钢)门窗工程。 4.2各检查项目偏差控制标准
5、实测实量操作细则
本工程管理制度的实测实量操作细则是以万科集团在建项目产品质量实测操作指引及“实测实量”A6版进行季度工程质量评估,但施工单位应按分户对所有实测区进行100%实
测实量并建立分户/分层实测档案;监理公司对施工单位实测数据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复测;项目部及工程部专职质量工程师对监理公司复测数据按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复测。详附件实测实量操作细则.doc。 6、实测实量档案管理及操作流程 6.1 实测实量档案管理
6.1.1总包应结合实测实量操作细则、并依照检查单元建立完善的实测实量档案。实测实量检查单元具体按附件1实施。实测实量档案主要包括检查记录表及建筑图纸,检查记录表应同建筑平面、立面图相对应(检查部位于图纸上标注,检查数据于记录表上反应)。 实测实量检查记录表格式如下:
6.1.2总包单位应及时将监理、甲方复验合格的实测实量档案资料报送至甲方存档。 6.2实测实量工程管理制度的操作流程
6.2.1总包单位须对所承建的工程进行100%实测实量自检。在各分项工程完工后应逐栋逐层及时进行,对实测实量不合格的,应主动及时整改。施工单位自检的实测实量档案资料各应在各分项工程具备实测条件后5日内报监理进行验收。
6.2.2监理单位需对施工单位所报实测实量自检结果进行30%的比例抽查复验。对复验结果不合格的,监理单位除在实测实量检查记录表上记录以外,还须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施工单位抽检结果及整改期限。监理单位复检合格后将施工单位的实测实量档案报送至甲方申请复验。监理单位报甲方复验时间应在接到施工单位自检资料5日内完成。
6.2.3甲方对监理单位的实测实量结果依照检查单元随机抽取不低于50%的比例进行复验。对复验结果不合格的,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单位所报验范围全部复检、整改,直至合格。 7、控制措施 7.1施工单位
7.1.1施工单位每报验批、每检测单项(如:33#楼A户抹灰平整度)的一次实测实量合格率不应低于90%,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率低于90%,将不允许向监理单位申请复验。
7.1.2若经监理、甲方复验某单项合格率低于80%,该分项工程视为不合格工程,该分项工程施工整改完成后下月支付;若经监理、甲方复验某单项合格率为80%—90%,整改完成后方可支付该单项工程进度款;若经监理、甲方复验某单项合格率大于90%,允许支付该分项工程进度款。
7.1.2施工单位须保证实测实量数据真实性,若监理单位或是甲方在复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所报验资料与工程实体质量不符超过5%的,将依照1000元/报验批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7.1.3监理单位或甲方在对施工单位整改完成的检查项进行复验过程中发现整改质量仍旧不合格的,将依照500元/项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7.1.4 施工单位在各分项具备实测实量条件后5日内仍未对相应分项实测实量报送监理复核的,将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项罚款。
7.1.5对于风险控制项,监理或甲方发现一处将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处罚款。 7.2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实测实量工作督查检查情况将作为监理的一项月考核指标。考核比重占月总考核比重的30%。
7.2.1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未进行实测实量的工程量允许其申报进度款的,将每次扣除考核比重的5%,直至扣完;
7.2.2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实测实量自检资料5日内未报甲方复核的,将每次扣除考核比重的5%,直至扣完;
7.2.3若甲方在复核过程中发现监理报送甲方实测实量资料数据同实体不符超过5%的,视为监理工作失职,每次扣除考核比重的5%,直至扣完;
7.2.4监理单位未及时、有效督促施工单位完成相应分项实测实量的,将每次扣除总考核比重的2%,直至扣完。 8、第三方检查
8.1对于第三方检查结果,各施工单位应于检查结果形成后3天内将整改方案报监理、甲方审核,并于10天内将整改结果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8.2对于第三方检查,实测实量最后一名的施工单位将处以5000元罚款。
3.样板制度
为有效控制施工质量水平,提高班组施工质量保证能力,保证工程质量做到质量事前控制,特制定此制度:
1) 样板引路:分项工程施工前由项目质检员依据施工方案、技术交底以及现行的施工
质量验收规范。企业工艺标准组织进行分项工程样板施工(样板墙、样板间、样板块)。
2) 样板做成成熟后必须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现场质量技术
负责人共同验收认可后,组织操作人员参观学习操作要领。
3) 样板块、样板墙、样板间经验收合格并观感质量达到好以上等级时方可大面积推广
施工。
4) 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质量与样板差异较大时,项目施工部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分析
原因采取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整改到位,同时要加强过程控制。
5) 样板引路是检验班组水平的最有效措施,也是选择施工班组最有效手段,项目施工
部对相应工种应选择至少三个班组进行质量对比,择优录用。
6) 原则上应采用优质优价措施,对违反样板引路制度要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4.质量专项检查制度
对重要工序、关键质量控制点施工、隐蔽工程进行专项检查,由项目工程部组织工程监理单位、总包单位进行检查。总包单位应先行自检并填写工程检查有关内容,备齐有关资料,首先通知内部质量检查工程师检查签证,后送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和签认重要工序、隐蔽工程检查证,否则不得隐蔽或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各级管理人员,无论是否参加定期的质量大检查,凡到工地布置、指导、检查工作时,均应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并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及时改进。
1、项目部每月五日由项目经理组织召开项目部质量例会。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技术员、专业工长、施工班组长均应参加。工程管理部的质量负责人视需要参加月质量例会。
2、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每周一组织超开项目部技术员、专业工长、各施工班组长参加的月质量例会。
3、月质量例会对本月将要施工的过程质量提出要求,由项目技术员负责按周计划分解后,在周质量例会上对各检验批施工质量作出要求。并对上月施工质量进行总结。
4、周质量将各检验批的质量控制目标分解到各专业工长负责,并由各专业工长上报本专业各检验批的验收时间(检验批的验收时间不应滞后于项目部周进度计划)。
5、周质量例会时各专业工长应汇报各专业上周施工完而未验收的各检验批工程质量的检查情况,并将各施工班组的自检结果上报技术负责人。
6、质量例会按期召开,如因故推迟,推后不得超过每月7日,周质量例会不得迟于周二召开。月质量例会必须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召开,周质量例会可由项目经理委托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召开。
7、质量例会应有会议记录,应注明与会人员并如实记录会议内容。
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将对现场的各个班组采取月评比制度,将对每个月表现良好或差的班组采取一定的奖罚。制度内容如下:
1、严格按照项目部安排的工作进行,如不听项目部安排扣10分。
2、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范施工,如有不按规范施工造成质量事故扣20分。
3、在控制好质量的同时,要抓好工程的进度,如有延误工程进度的班组扣20分。
4、抓好本班组的安全、文明工作,注意企业形象,如有班组没有一定的安全措施扣30分。不注意企业形象,没有作好文明施工扣20分。
以上制度满分100分,项目部每月的下旬均进行评分,每次评分最高的班组奖励500元,评分最低的班组扣500元。对于其中有两项均未得分的班组扣200元,希望各个班组严格要求自己,以保证本工程的顺利进行。
7.工程材料设备及材料复试管理制度
原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为此特制定此制度:
1) 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各种构配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和出场合格证,否则不予验收入库。
2) 凡标志不清晰或认为质量有问题的材料,对质量证明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根据工程质量要求的程度决定,应进行一定比例抽样复检,需要进行追踪检验,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的材料等,均应进行抽查。
3) 对进口的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关键施工部位所用的材料,则应进行全部检查。
4) 材料质量抽查和检验方法,应符合有关规定,要能反映该材料的质量性能,对于重要构件或非均质的材料,还应酌情增加采样量。
5) 用于主体结构的两块制作,养护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其中拆模试块根据现场模板周转程度而定,首次浇筑的混凝土还需做开盘鉴定试块。
6) 试块应按规定时间或温度进行送检施压,并及时取回试压块报告进行汇总,评定,评定应符合国家规范,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7) 试块试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现场实体检测。
8) 建筑装饰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规定,检测的有害物质如:氡。甲醛。苯。氨等含量应符合要求。
9) 建筑外墙金属窗。塑钢窗应检测抗风性能,空气渗透性能和雨水渗透性能,饰面板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饰面砖样板件的粘接强度必须经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测。
10) 幕墙工程的硅酮结构胶的相容性试验,后置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幕墙的抗风压性能,空气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必须经有关资质的单位检测。
11) 钢筋焊接试验必须经有上岗证的焊工试焊送检合格后方可开始焊。
12) 其他常用建筑材料,构件检测试验按国家现行材料检验试验标准进行。
13) 未按上述规定进行材料、成品、半成品试验的项目施工的,责令采用补救措施并视情节轻重给予1000元以上5000以下罚款。
8.质量验收制度
一、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1、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内部层层把关,把质量问题消除在隐蔽之前,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求得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保证,使用户得到一个质量上放心的工程。
2、 隐蔽工程的概念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例如:地下基础工程;钢筋工程;建筑工程的防水工程和地下与水下结构的防水、防腐工程;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以及埋入设备、结构内部及保温、防腐层的焊接工程等。
3、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土建工程参见验评标准“土建工程篇”,安装工程参见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和验评标准,其中地基验槽应有设计专业人员签字认可。
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条,工程报验单A7表)。
二、检验批验收
检验批(工序)的验收应制度化、程序化和标准化
1、验收的条件:
(1)检验批(工序)的验收应在自检、交接检的基础上,由工长通知质检员验收合格后请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统一标准强制性条文第303条第5款)。
(2)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同上第4款)。
2、验收人员资格:
(1)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条例”第77条)。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同上第3款)。
(3)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专职质检员和技术负责人参加。检验批是工程检验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检验批的合格质量主要取决于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结果。主控项目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对检验批的数据主要是靠质量工程师进行收集整理并报验的。
二、分项工程验收
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是分部工程验收的前提。从分项工程开始,做好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对保证工程质量十分重要。分项工程的验收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一般情况下两者
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大小不同。分项工程合格质量的条件比较简单,只要构成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文件完整即可。由项目工长自行汇总报验。
三、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在其所含分项工程的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分部工程中各分项验收资料文件必须完整。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安装分部工程应进行有关见证取样送样试验或抽样检测。项目在工程报验前,还要经公司质量保证部、科技部、机电部复核无误后再向有关单位报验。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子单位)工程检验也称质量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第一步验收从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开始再做一次全面检查;第二步填报“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检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第三步组织竣工前的竣工资料备案、消防备案、电梯备案、人防备案验收。第四步建设、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提交竣工报告。第五步建设、监理、设计、勘察及施工五方在地方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监督下进行竣工验收。
9.资料管理制度
1、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技术资料共包含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记录及配套资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资料等5项内容,要求各类证据、数据必须及时、真实、可靠、齐全,并统一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原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报告及施工试验报告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验,出厂合格证应随产品提供,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处,并加盖办理单位公章,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必须做到“整理及时、真实有效、分类有序”。
3、长期和永久保存归档的施工技术资料应为原件。如开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证书、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备案表、设计变更、工程定位测量资料、基槽验收记录、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图纸会审纪要、各种材料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基础(地基)处理记录、工程洽商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
4、归档的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5、施工技术资料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工具,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工具,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6、技术资料应字迹清楚,文字美观、规范,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做好资料台账。
7、施工技术资料中文字材料的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mmX210mm),组卷厚度不宜超过40mm。
8、施工现场的技术资料必须与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所要求的监理资料相吻合,严格按监理程序进行报验,表格填写规范,内容真实,现场材料、构配件认真进行报验和见证取样,分项、分部、基础与主体结构验收符合程序和规范,工程技术资料与监理资料同步。
9、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认真对所管理的项目资料进行审核,不得接受经涂改的施工技术资料。在初审合格后,有专职资料员存放、保管。
10、签认的基本要求: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只签认地基与基础分部(子分部)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可只签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及重要安装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单位签字的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等,必须亲自签认不得代签。
11、在施工阶段,施工技术资料应按单位工程建立案卷盒(夹),分专业存放、保管,并编
目,以便于跟踪检查。
12、表格填写时,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名称必须填写完整、正确,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必须符合GB50242的规定。
13、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应与地基与基础同步,技术资料在5日内必须整理完整齐全,保证基础结构验收所需技术资料齐备,主体分部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在主体封顶后10日内相关技术资料必须完整齐全,保证主体结构验收所需技术资料齐备,装饰工程以最后一个分项工程完成日期为准,10日内相关技术资料必须整理完整齐全。
14、对竣工的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编制目录,项目部自验合格,并经公司工程部审定符合要求后装订成册,装订的施工技术资料必须含有备案资料,套数求最低不少于3套,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mmx210mm),图标栏露在外面,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专业组卷,组卷厚度不宜超过40mm,组卷后加盖竣工图章。
15、工程技术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不合格资料:
1、主要内容不完整
2、结论不明确
3、与现行标准要求不相符
4、书写工具或内容填写不规范
5、责任单位或主要责任人未签证或签证、盖章不齐全
6、涂改或伪造的资料
7、资料不齐全
10.技术交底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确保每道工序验收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和企业标准,要求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班组人员熟悉施工步骤、质量标准要求以及自己所担负的责任,为保证项目施工部在每道工序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得到落实,特制定此制度:
1) 根据工程特点对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各分部、子分部、分项均编制技术交底,其内容应全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 技术交底内容必须满足设计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标准、技术规程、企业工艺标准的规定。
3) 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施工准备、操作工艺,质量要求以及产品保护和安全措施等几部份,内容应全面,并且有针对性,不得照搬企业标准。
4) 一般工程技术交底由项目施工部技术负责人在分项施工前编制结束,分公司、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批准后由技术负责人对各专业班组进行交底。
5) 重点和大型工程的技术交底和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分公司、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公司工程部经理审批后由分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把主要施工措施和重要事项对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交底,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向专业班组交底并现场指导施工。
6) 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技术交底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对专业班组进行交底。
7) 技术交底签字应齐全,交底内容应做抽检工作,技术交底应做到先交底后施工。
8) 未按公司要求及时进行技术交底而产生不良后果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500元以上罚款,或停工处理。
11.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一、 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
由于各工种交叉频繁,对于成品和半成品,容易出现二次污染、损坏和丢失,影响工程进展,增加额外费用。我们制定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对易受污染、破坏的成品和半成品要进行标识和防护,由各分项工程负责人经常巡视检查,发现损坏的,及时恢复,对成品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
二、 保护措施
1、 对土建分部的成品保护措施
(1)墙、板如需开洞、开凿应事先同业主进行联系,业主同意后方可进行。严禁在砖墙板上随意开洞、开槽,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切割结构钢筋。
(2)砖墙及其它材质的墙体开洞、开槽应按图纸要求,先划线后再进行施工。开槽、开洞使用专用开槽机及开孔机。
(3)现场设置的施工设备应由木板或其它材料垫离地面,防止油污粘贴在地面上。
(4)在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损坏已做好的地面和墙面。
(5)在已施工完的墙内和吊顶上进行安装施工时,施工人员戴了干净手套和穿了干净工作服后方可进行施工。
(6)管道、电气、通风以及顶棚刷油漆时要小心谨慎,切勿将油漆滴落在土建产品上,如有滴落,应立即用汽油或其它溶剂擦洗干净。
(7)积极开教育全体参建职工成品保护教育,严禁在土建建筑上乱涂乱画,如发现,将立即责令当事人出场。
2、对安装分部的成品保护措施
1)各专业交叉施工时,相互配合、相互保护,不得路踩已安装好的产品, 特别是已保温完的管理和风管。
2)所有精密仪器、仪表元件、灯具、面板、洁具等产品进行封闭围护,以防丢失和损坏。
3)设备安装完毕后,采取防水、防尘等对设备进行密封保护。
3、 对装饰原材料的成品保护措施
1)所有原辅材料经验收合格后,由仓库管理员负责材料入库,做好入库手续,并按规定标记清楚,严禁混合堆放。
2)所有材料储存时均制定保护措施,存放时底部使用水平木材垫平,每层之间须以薄木条隔离,且材料堆放最高不宜超过10 层,玻璃须竖直存放在专用支架上,每块玻璃之间有隔离
纸。
3)工厂材料搬运中所需运输均应有预防措施,禁止软件、硬件等直接接触,以免损坏材料。
4)材料加工平台须按规定铺垫毛毯,并注意不得有杂物,严禁在平台上施动材料,所有材料移动须垂直抬放。
5)加工完成的材料或成品,须将表面内腔的杂屑全部清除,并进行清洁及加贴保护膜。
6)每道工序的完成人员均须将本人工号打在流程卡上,经自检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并接受质管人员的随时抽检。
7)当班质管员负责加工完成的材料或成品按工艺标准进行检验,并检查流程卡填写情况,在流程卡上签名确认。
8)只有检验合格的材料及成品才进入成品库,成品库管理员对入库材料须按流程卡上的合同号分类存放,并进行清楚标识。
9)材料库及成品均须按规范进行管理,做好防尘、防霉、防火等工作,所有材料均须进行覆盖,且登记造册。
4、对装饰材料包装及运输过程的成品保护措施
1)型材表面除加保护膜外,另应使用专用包装纸捆孔。
2)玻璃板块等除在装饰表面按规定加贴保护膜外,在准备发运装车时应在板块中间加隔离板,并用紧线机捆孔结实,严防运输过程中造成磨擦损坏。
3)所有材料及成品在包装时应注意规格,不同尺寸、品种的料应避免包扎在一起。
4)玻璃板块边安装边清洁,并检查上下防护网,防止杂物掉落污染或损坏玻璃。
5)以厚胶纸或三合板在室内遮挡玻璃部分,以免焊点、防火喷剂、水泥抹灰及其他不利影响等污染玻璃面层或导致其破碎,但以上保护材料不应与玻璃有直接接触。
6)材料表面的保护纸不得任意撕毁,以免材料的装饰表面被硬物划破或被水泥砂浆污染。保护纸除去后留下的多余胶料用清洁剂清洗干净。
7)用保护材料在施工过程中盖掩玻璃片,以防损坏、褪色或污染。
8)提供书面材料,证明拟采用的清洁剂可用以工程铝材、玻璃片及涂胶等物料的清洁工作。
9)每批发运的材料包装上均贴有物品标签,注明所标示包装中包含有的材料名称、对应合同号、规格、数量、发运地等内容。
10)运输车辆应状况良好,车厢板上铺垫橡胶板,以减少运输震动造成的损坏。
11)应尽量避免在阴雨天气运输材料,如必须运输则应由油毡严密遮盖。
12)押车员应随时注意检查材料包装及摁孔状况,发现问题应立即停车整理。
对无合格证明及有质量问题的材料一律予以退回。
14)验收合格的材料应立即存放在进工地仓库,并注意按照公司规范进行保护,做好防霉、防盗、防腐等工作。
5、 装饰成品保护措施
1)制定详细的成品保护方案,包括成品和半成品两类。其中包括半成品的加工、动输、装卸、保管等、成品的保护方案,根据成品所在的部位、材质、色别等不同而采用不同的保护措施,特别是对已安装好的设备进行必要的保护。
2)制定成品保护等级,易碎易污染易损成品为重点保护等级,贵重成品的保护采取隔离保护措施。
3)编制成品保护标牌,保护标牌根据保护等级及材种不同制定分类,标牌的规格、字体、色别应清晰鲜明,标牌用语应简洁明确。
4)成品保护应由专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及时召开成品保护现场会,对施工人员进行产品保护教育。
5)对工人进行产品保护技术交底,并定期召开产品保护专题会,组织工人学习产品保护知识,认识到产品保护的重要性。
6)限制成品区人员的进出,非相关人员严禁进入,并建立成品区人员登记措施。
7)成品保护可分固定式成品和移动式成品保护两种,固定式成品采用隔离式保护,移动式成品采用集中式包装保护。
8)严格按照工序施工,避免成品因工序错乱而造成的污损。
9)加强工程调度阶段的成品保护,避免不同工种施工而产生的成品损坏。
10)地面成品保护:
施工延续阶段,地面铺设保护用的材料;
施工全部结束后,对进入人员进行有效控制,养护期间严禁上人。
11)墙面成品的保护
涂料施工时,应注意对以完工的工程保护,防止二次污染发生。
施工延续阶段,其它部位施工人员进入已完成墙面区域,需填写施工许可表,方可进入现场,重点部位设立保护栏和保护标志。
施工全部结束后,进行人员控制的同时,还应对重点保护部位采用封闭式保护。
12)对成品区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保护与总体工程的配合和联络体系。
6、 吊顶成品保护
1)吊顶安装板安装完毕后,不得随意剔凿,如果需要安装设备,应用电钻打眼,严禁开大洞。
2)板材不得受雨淋,并注意防潮。
3)在板材附近,不得进行电气焊,板面严禁接击,防止损坏。
4)吊顶内的水管、汽管,在未钉罩面板前应试水试压完毕,以防因漏水而污损吊顶。
5)管道阀门部位,注意预留检查孔,以防上下人操作吊顶。
6)安装灯具和通风罩等,不得损坏和污染吊顶。
7)不得将吊杆在吊顶内的通风、水管等管道上,以防损坏暗管。
8)吊顶安装完后,后续工程作业时,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污染。
9)吊顶应安排在上层楼面、层面防水工程完工后,方可进行施工。
7、 石材成品保护
饰面工程半成品、成品保护是一道绝不能省略的工序,因为,在施工操作中,即便全部达到优良标准,最后因保护不善,造成饰面缺陷,同样满足不了功能和装饰效果。
1)柱面、窗套安装后,对所有面层阳角都要用木护板遮盖。
2)墙面易污染部位应贴纸或塑料薄膜保护,以保证不被污染。
3)拆除脚手时,注意不要碰撞饰面表面,以免引起缺陷。
8、 内墙涂料成品保护
1)每次涂饰面均清理周围环境,防止尘土污染涂料,涂料未干燥前,不得清扫地面,干燥后,也不能接近墙面泼水,以免沾污涂料面。
2)每遍涂料施工后,应将门窗关闭,也不得靠墙立放铁锹等工具。
3)在施工中,如遇到气温突然下降,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4)最后一遍有光涂饰完毕,空气要流通,防涂膜干燥后表面无光或光泽不足。
5)明火不要靠近墙面。
6)门窗、踢脚板等要保持整齐干净。
7)涂料施工完毕,应按涂料使用说明规定的时间和条件进行养护,涂膜完全干燥后才能投入使用。
9、细木制品成品保护
1)细木制品安装完毕后,最好刷一遍干性油,防止受潮变形。
2)细木制品安装完毕后严加保护,不得碰撞,不得刻划,防止污染。
12.培训上岗制度
一、总则 明确培训需要,对所有从事与本项目施工人员安全、质量有关的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培训的有效性。 本制度规定了人员能力培训的机构、职责,能力培训指导方针、原则、内容、方式、实施、要求以及继续教育、岗位资格控制和档案管理。 本程序适用于项目所有与质量有关的人员的培训管理与上岗资格的控制。
二、培训范围:特殊工种、机械操作人员、管道安装施工人员、电工、木工、钢筋工、混凝土工、零工。
三、培训程序
(1) 指导方针 操作工人培训是项目施工发展的重要因素,各级管理人员要树立“企业发展、培训先行”的培训理念,通过组织培训与自学等形式为操作工人创造“持续学习”和“终身学习”机会,提高操作工人整体素质,促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2) 培训原则 操作工人培训应坚持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与操作技能技能一起抓的原则; 坚持面向项目安全生产,学用结合、满足需求的原则; 坚持科学管理、严格考核、讲求实效、保证培训质量的原则; 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
(3) 培训方式 各科室管理人员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学员工作难度、工人工作压力等参数选择讲授法、研讨交流法、自学等适当的培训方式。
13工程测量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一、计量方针、目标
(一)方针
遵守《计量法》,认真贯彻IS09002标准,建立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以确保测量设备满足预期使用要求。
(目标)
(1) 建立计量检测体系,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统一。
(2)企业测量设备周期受检率在100%。
(3)用于质量控制的测量设备,在确认间隔进行的测量满足规定要求,以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二、计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说 明
第一条:计量是企业的一项技术基础工作。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企业计量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使计量工作与国际贯例接轨,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家标准GB/IS09002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由质量计量领导小组编制,计量审核组审核,经企业计量管理计量领导小组批准并发布执行。
第四条:计量管理程序文件是计量办法的实施细则,由质量保证本部计量测试中心编制,经计量审核组审核后,由质量保证部部长批准并发布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是企业计量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凡涉及测量设备使用所有部门个人应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计量管理体制
第六条:企业的最高计量管理决策机构是计量领导小组计量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学设副主任由总工程担任。
第七条:计量审核组是计量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审核组织,负责测量设备的计量检测体系文件及实施状况的审核工作。计量审核组长由质量保证本部部长担任。
第八条: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质量本部是归口管理本企业计量工作的职能部门,对企业计量工作实行统一规划直协调、管理受理企业计量纠纷调解。
第九条:企业的计量工作受上级政府计量部门指导。
第十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的测量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十一条:在计量检测体系运行的全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应明确本部门职责、权限和义务,从而保证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协调一致地开展计量确认活动,确保质量传递准确、可靠,统一。
第十二条:计量人员的管理执行《计量人员管理等量程序》规定。
第三章 测量设备
第十三条:在新产品开发,产品重大结构改进准备阶段,应设计安排好测量设备的配置。应按《测量设备评审及配备计划管理程序》由发展规划部门使用部门申报配备计划,经计量部门审核批准后,由物资部门组织采购或由工具部门组织制造。
第十四条:为了保证测量设备满足预期使用要求,测量设备从购进、入库、领用、使用,封存或转存,直至报废整个过程中质量状况,账物状况,受检状况。按《测量设备管理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为了保证测量设备量值嗍源准确可靠合理,使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在允许误差的范围内,测量能力满足质量要求。必须合理地确定与调整确认间隔,认真开展周期检定工作。
第十六条:计量标准和测量设备应在受控的环境下进行检定,尽量减少环境对测量设备工作影响,从而保证测量结果有效性。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应按《测量设备工作环境条件管理程序》规定使用。
第十七条:测量设备应处于完好正常影响状态,使用部门和人员应按《测量设备管理程序》的要求准确使用测量设备,并进行维护保养。
第十八条:测量设备应签有标记,标明其所处的确认状态,在确认间隔内,应对测量设备所能影响的可调部件进行封印或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防授权人员改动。
第四章 质量保证
第十九条:在企业计量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计量管理工作,质量保证本部计量测试中心负责对企业各部门实施计量监督。
第二十条:专兼职计量管理员应按《计量人员管理程序》规定搞好计量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公司计量监督员有权在其专业范围内对企业各部门的计量工作监督检查,并有权对各部门在计量法规、计量组织、计量技术、计量经济方面去观察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和整改意见。
第二十二条:各计量检定标准,修理室和理化实验室在其专业范围的负责保计量标准,开展量值传递和计量检测,修理,理化实施,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承办业务范
围内计量监督工作。
第二十三条:为了保证外购产品或外来服务的质量满足要求。应遵照《外购产品与外来服务管理程序》对外实施计量监督。
第二十四条:认真执行《测量数据管理程序》在测量过程中对测量进行有效控制,对测量结果进行科学分析,确保测量数据完整、准确,可靠。
第二十五条:按照《记录管理程序》的要求做好测量设备的原始记录、证书、鉴定文件和报表,为计量管理提供可靠的科学依据。
第五章 奖 罚
第二十六条:企业对计量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或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对工作失误者进行批评教育,违反计量管理制度,造成损失给予处罚。必要时给予降级或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计量理化人员因维护计量法规,法律及有关规定而遭到打击报复,企业对肇事者严肃处理。
第二十九条:计量工作应按《计量管理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质检部附则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有领发之日起执行。
三、计量检测体系组织机构及职责管理程序
1、目的
明确计量检测体系的组织机构及相关部门的职责,保证各职能部门和人员协调一致的进行计量确认活动,确保企业质量方针和计量方针的实施,实现本企业计量工作的统一管理。
2、适用范围
企业在计量确认活动全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3.2执行IS09002标准
4、组织机构
4.1企业计量工作的法定代表是总经理,总经理在计量工作方面代表是总工程师。
4.2企业计量管理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学设工作机构为质检部长主持工作。
4.3企业计量检测体系组织机构图
(三) 计量标准使用维护制度
1、计量标准使用时,严格执行说明书各项规定事项。
2、计量标准器(仪)取、存时应轻拿、轻放,保持平衡。
3、计量标准器(仪),应按周期更换其附件(电池等)。
4、计量标准器(仪),应整齐的存放在环境标准条件符合标准的实验室内。
5、计量标准器(仪),应按周期送检。
(四)周期检定制度
1、计量标准仪器按周期送上级部门检定。
2、压力仪表半年进行一次校准检定。
3、温度仪表一年进行一次校定。
(五)事故报告实验室管理制度
1、因计量引出事故,必须查出原因。
2、追查压力,温度仪表是否超过校准时间。
3、查出校准的原始记录。
4、查出计量标准仪器是否在工作范围内。
5、写出原因,结论,纠正措施。
五、制度、职责
(一)计量室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
2、正确使用计量标准,并负责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3、严格执行计量检定规程,检定方法正确,数据处理严谨。
4、仔细阅读被检仪表说明书,做到正确检定,使用仪表、仪器。
5、实验室内保持整齐、清洁、卫生。
6、计量标准器(仪)应按周期送检。
(二)计量检定人员职责
1、正确使用计量标准,并负责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2、执行计量法律法规,依照计量检定规程操作。
3、保证计量检定的原始记录数据和有关技术资料的完整。
4、承办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委托有关任务。
5、准确校验本单位生产所用的仪器、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