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金融作业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正处在经济、金融体制进行全面调整的过渡时期,面临经济体制的变革和发展战略的调整,承受着来自市场风险的冲击、制度监管的压力以及社会改革的洗礼。与此同时,世界经济也正处于深刻的结构性变动之中,考虑到我国商业银行体系内在的脆弱性和当前深化金融改革的攻坚性质,本文通过对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现状的研究,充分考虑外部环境变化带给商业银行的种种影响,尝试提出适合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变革的合理途径。
一、外部环境变化对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的影响
(一)经受着经济体制变迁的巨大考验
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不论是从专业银行转轨而来的国有商业银行,还是市场经济催生的新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均长期受到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具有浓厚的行政分权色彩。尽管近年来商业银行不断推进内部体制改革,总行一级法人对全辖机构统一管理调度、引导资金流向、协调利益分配的模式逐步形成,但传统的块块分割、行政分权式的总分行模式仍然没有根本改变,最大的弊端就是缺乏集中的风险控制能力和集约化经营效率,使得一个法人银行仍被分割成无数独立的利益板块。显而易见,在利益多元化和目标多元化的驱策下,各级分支行具有一定的准法人权限,各自为政,盲目经营和消耗内部资源,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总行经营政策和战略目标的落实。
(二)面临着角色定位从被动执行审批指令到主动获取行政许可的大跨度调整
随着金融业大门向国际市场全面放开的最后时限的来临,政府指令和强制审批的色彩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行政许可和备案制度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需要独立面对和迅速适应灵活的浮动定价机制、业务创新。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是以政府文件确定的框架为行为规则的,盈利主要来源于各类授信规模以及央行实施间接调控手段的效果,如存贷利差、存款准备金、再贷款、再贴现、公开市场操作等,过分依赖监管部门的政策指令,相较之下商业银行主动开发的各类中间业务和衍生金融产品所取得的收入比重低。由于大跨度的角色调整使得我国商业银行原本在投资和消费领域垄断性的间接融资功能不断受到弱化,加上直接融资,特别是资本市场、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所主导并提供的资金供给、金融工具等业务比重呈现萎缩下降的趋势。通过对我国融资结构的分析,可以发现商业银行原先垄断的金融业务正受到来自市场各方的争夺,呈现出证券市场筹资、企业债券发行、信托募资、融资租赁、产业基金引入、企业集团内财务公司运作等百花齐放的势头。
(三)迎接着来自国际国内、各行各业对金融危机和银行风险的挑战
全球经济的融合及一体化使金融危机、银行风险爆发的频度、影响的广度、危害的程度不断加剧。这种风险来自于国际国内以及各行各业的每个方面,大致归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宏观经济运行中商业银行必须面对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政策风险、货币风险和国际收支风险等;第二个层次是考验商业银行管理和控制能力水平的一系列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资本风险、结算风险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金融危机和银行风险主要集中在第二层次以及第一层次的市场风险、利率风险等,例如近些年引发的巴林、大和、里昂信贷等危机,均源于商业银行过分地追求经济效益和竞争地位而疏于控制管理风险所致。但是,我国当前的金融风险主要是一种制度性风险,现行银行组织制度、产权关系对市场价格波动反应迟钝,对组织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也缺乏兴趣,尤其是缺失应对国际收支、自由兑换、资本市场冲击等金融危机的经验和相关的制度。因此,我国商业银行不健全的风险制度直接导致金融危机和银行风险的潜在蛰伏,严重威胁着整个银行体系的金融安全。
二、我国商业银行体系的现状
(一)产权性质趋同,国有化程度高
对于我国商业银行市场来说,由于大型商业银行(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规模庞大、市场份额稳定,占据市场竞争垄断地位,客观上决定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产权性质比较单一,国有化程度较高。而一个成熟的市场竞争必然是在不同产权主体之间展开,只有打破垄断格局,才能籍以提高银行业的效率效能。
(二)资源配置无序,决策效率低下
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以层级授权的方式作为经营管理和信息传递的纽带,以分支行作为资源配置中心来开展各项业务。由于层级设置复杂,使得管理成本大大增加,总行对可使用资源的掌握和调配能力严重不足,在市场竞争中决策滞后、反应迟钝。即使总行能够及时下达决策指令,往往也缺失权威性,有令不行或者执行而不到位比比皆是。
(三)核心业务单一,经营范围较窄
与外国金融机构相比,我国商业银行推出的业务品种单一、业务范围较窄,无法满足高端客户快捷、多样、高效的金融服务需求,在国际金融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商业银行着重于大力拓展业务规模、扩充目标客户,应该说在业务数量上有了呈几何倍数的规模。近些年,虽然不少商业银行引进国外先进经验,进行业务创新,例如挖潜私人银行业务市场、理财产品开发、建立金融信息技术平台发展电子银行业务等,但是在深层次的衍生金融产品发掘方面受到人才和技术资源匮乏的限制,短期之内也很难获取显著成效。
(四)混业经营受限,市场资源割裂
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规定使商业银行面临风险集中的境况,这与全球商业银行混业和全能化发展的潮流是相悖的。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来说,分业经营使其业务被限制在很窄的范围内,服务对象就难以跳出固定的框架范畴,而且分业经营直接导致金融市场资源的割裂,市场效率大大降低。
(五)不良资产巨大,金融安全堪忧
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因历史原因产生的不良资产包袱是沉重的。尽管国家在政策层面上给予扶持并成立资产管理公司专门对银行的不良资产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剥离,平时商业银行也通过自身提取拨备准备对诸多不良资产进行了核销处置等,但是旧的不良资产尚未完全剥离,新的不良资产已开始不断生成。究其原因可以发现,虽然外部的一些体制性的因素,例如国有企业破产等,正在逐步减少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影响,但是宏观经济波动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影响却在加剧,并且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不善,包括经济案件,也直接影响到不良资产的生成。正是出于银行内部监督控制不力以及外部信用制度缺失、经济体制转轨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使得我国商业银行既要承担违规经营的成本,又要承担经济大幅度波动的成本,而且还要间接承担宏观调控的成本。
(六)管理控制失效,风险防范不足
我国的商业银行因为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能够及时对利率、汇率或其他宏观政策变化引起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进行主动预警、精确定价和内在自我调节的机制,所以防范风险的能力有限,银行内部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也无法达到与外部经济环境有机融合的状态。伴随外部经济周期的变化,商业银行会因此积聚各种潜在的风险,甚而爆发不可逆转的危机。从内部体制分析,不论是体制建设还是技术能力都反映了我国商业银行对管理控制的不力,一方面风险管理体系以及定价管理体系的缺失,使得银行管理控制能
力以及定价能力严重不足;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我国商业银行所使用的管理会计系统与业务统计管理模块数据是割裂运行的,无法与风险管理要求相匹配,很难对客户、产品、部门、区域做到精准核算。事实上,我国对风险防范的金融制度研究和衍生金融工具研究都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例如对市场风险的管理才刚刚开始,以市场价格计量的交易类账户的风险作为计量、监控对象,相关的会计、税收配套政策也未确立。而国际会计组织IASB 和FASB 已针对各种风险工具在全球金融机构中推广应用“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披露与列报”等约束条款,对我国已经上市和即将改制上市参与到国际竞争中的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都是极大的挑战。
1. 银行结构与工商企业结构存在严重不对称现象。我国实行单一银行制度,到目前为止,
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占据着垄断地位。
2. 国有银行存在严重缺陷。国有银行仍然保持着准行政机构的性质,没有建立有效的治理
机构。
3. 贷款结构过分向国有企业倾斜。
三、适合我国商业银行发展变革的合理途径
我国商业银行不论寻求何种发展变革的途径,都应该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根据信息及科技手段的进步来选择和决定。
(一)重塑银行产权结构
我国商业银行产权结构的重塑实际上是把银行的组织变革与产权制度的改革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调整法人治理结构来理顺产权关系,通过确立最高决策和监督机制来明确产权主体,通过理顺政企关系从而使我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真正成为企业法人。
(二)变革银行组织架构
对我国商业银行组织架构的整体设想是:组织的高端部门设置要能够完整地体现战略意图、条理化常规化;组织的低端部门设置则灵活多变,动态化有机化;按照业务和非业务条线分别设计组织类型,业务部门率先尝试组织变革,实现垂直纵向的事业部(或超事业部)制组织形式,条线管理的层次减少,信息传递更加畅通,围绕目标客户和市场细分灵活制定业务发展策略,确定核心业务,适当利用网络型组织形式外包部分不具备盈利性和竞争力的非核心业务;非业务条线在原有职能制组织结构的基础上,横向分工,适当分流,严格控制成本预算,通过借鉴矩阵制组织形式与业务部门有机穿插和结合起来,以建立高效、有序、精简的配套保障体系。例如对客户服务、市场营销、策略研究等开拓性业务领域的部门,主要推行更为灵活的分权自主的组织形式,以保证这些战略业务单位能够对市场变化做出及时的判断、研究和反应;而对风险控制、内部监督等管理控制部门则可以推行相对稳定的组织形式,以保证对风险的有效识别、计量、控制。另外,相应的人事管理、后勤保障等部门也应该考虑到内部两类组织形式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不同的需要分别设计人事管理制度以及后勤保障体系。
(三)强化银行核心业务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固有的业务模式和产品并未切合市场需求,而是让市场和客户反过来去适应银行原有的业务分工以及开展方式,这在国有银行垄断经营和缺乏竞争的时期是可行的,但面对WTO 后金融市场的开放和竞争已经不能适应。由此,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快步伐,通过对当前市场导向的判断和对客户群的分析,根据市场需求,重新组合和选择适合于银行自身发展、定位的核心业务流程,强化核心业务,使分工更趋专业化,提高相关领域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组建混业经营模式
将我国商业银行改组为以大银行为主体的股份制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朝着“混业经营”的方向发展。将总行改组为控股公司或在总行之上设立控股集团公司,将现有分支机构按经济区域或业务领域组建成立股份制形式的战略经营单位(例如各区域中心或子公司模式),或通过资本手段购并一些其他领域的公司,由集团公司通过参股、控股的方式在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和资产管理等领域全方位开展分业经营,并对其控股的下属战略经营单位实施有效监管。通过该模式可以实现“整体混业经营、局部分业经营”的战略理念,突破目前束缚的分业经营政策框架,提高综合竞争能力,借资本手段使银行和其他类型的金融业整合起来。
(五)建立银行信用体系
为了解决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占比高、拨备不足的问题,我国政府给予了最大的政策和财力支持,允许商业银行在核销部分历史贷款坏账的基础上,多次剥离出银行的不良资产,并且通过中央汇金公司向商业银行注资数百亿美元,极大程度地解决了当前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问题。但是,应当清醒地意识到,要想彻底化解历史遗留的不良资产包袱以及不断产生的新增不良贷款,要从培育建立我国的银行信用体系环境这一根本入手。
六)提升银行风险控制和管理能力
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对风险的控制和管理能力严重不足,借鉴西方银行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构建以“风险官制度”、“风险垂直管理”、“风险经理与客户经理平行作业”三项制度为核心的全方位、全过程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以及开发完善以“信息决策支持系统”、“管理会计系统”为基石的支持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