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农业试验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浙江大学农业试验站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2010年2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学校党委关于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特对本站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出以下规定:
一、责任分工
1.邬小撑同志:负责试验站行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试验站行政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具体负责长兴试验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长兴试验站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
2.斯赵梁同志:全面负责试验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试验站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具体负责紫金港试验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紫金港试验站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
3.赵启泉同志:协助试验站站长和书记负责做好试验站建设管理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配合书记做好紫金港试验站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任。
其他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待人员到位后予以明确。
二、 主要任务
1、认真安排部署试验站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试验站议事、决策和涉及人财物管理的“三重一大”等制度,做到每年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2、认真开好每学期一次的试验站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行领导干部述廉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制度。
3、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学校党委、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廉洁自律。认真按照学校惩治和预防腐败责任体系的要求,落实惩防体系的各项责任分解任务。
4、认真开好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党员和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抵御不正之风,做到洁身自好。
5、组织开展效能建设,增强为农业教学科研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促进农业教学科研发展和学科建设
三、检查落实
此细则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由试验站办公室负责每半年检查落实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试验站党政领导班子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提出改进意见,确保本细则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