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购销合同(0416)
石材购销合同
甲方: (天伦檀香楼五星级酒店装饰装修项目部) 乙方:
工程地点:成都市邛崃长安大道与君平大道延长线交汇处 合同编号:
为了满足邛崃天伦檀香楼五星级酒店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需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石材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订货:
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提供分批《石材订货清单》。《石材订货清单》在甲方现场代表人确认盖章或签名后交给乙方。乙方收到并确认无误后加盖公章或签名回传给甲方。该《石材订货清单》是甲乙双方买卖关系成立的基础依据。
二、 货款:
材料名称、数量、单价清单如下表:
注:1、以上石材如需平板加工详见附件《石材加工单价表》; 2、以上石材如需线条加工详见附件《石材线条单价表》; 3、本合同没有注明的,可另列报价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4、以上价格均为货到工地价(不包含卸车费及税额);
5、结算数量以实际货到工地甲方现场代表人确认后签字的《发货清单》结算。 三、送货、验收及付款方式:
1、送货:乙方送货和结算是必须区分一、二标段并分别开单和结算。交货地点为邛崃天伦檀香楼酒店工地。
2、交货及验收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安排生产按时交货,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交货日期后,签订在《石材订货清单》上体现。货到工地现场甲方必须在1天内由现场代表确认数量及验收完成,并在乙方提供的《发货清单》予以签字确认,《发货清单》为多联,由甲方保存一联。 货物经验收后如因二次搬运等原因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预付款:合同签定后七日内,甲方预付给乙方贰拾万元整(¥200000.00)作为定金,乙方收到定金本合同即可生效。此款在最后两车次货款中按每次壹拾伍万元整(¥100000.00)扣除。
4、付款方式:采取每车货款一结的方式。每车货经甲方现场代表确认验收后3天内,甲方须向乙方75%付清该车次货款。
5、发票:乙方无需提供发票(可协助甲方取得有效发票,开具发票所需费用全部由甲方自负)。
6计划表、每月送货汇总结算、办理最终结算等。
四、产品质量:
1、乙方提供的石材成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 2、本产品为天然石材,有一定程度的天然色差和纹理差异。 3、乙方提供的石材需和甲方提供的《石材订货清单》一致。 五、工期:
1、工期要求:工期必须满足甲方总体进度需要,以甲方进度计划安排为准。其详细进度计划安排见甲方进度计划,乙方应按甲方进度计划执行。具体工期违约的责任详见后相关条款;
2、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石材订货清单》为准,甲方应至少提前15天分批
次书面通知乙方生产备货。如因甲方签订的尺寸错误或设计变更,乙方不承担责任,且工期顺延。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按合同要求支付款项(如延期支付货款,所产生的供货时间延误,乙方概不负责);
2、甲方需及时向乙方提供深化图纸与《石材订货清单》;
3、给予合理、充足的加工及配送时间,以便乙方加工备货,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商定。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需确保产品通过成都天伦檀香楼酒店业主方工程部、采购部、设计部、监察部的检测及验收;
2、乙方确保送到工地的石材与甲方所需的《石材订货清单》一致; 3、乙方需安排人员与甲方人员配合图纸会审,以及与《石材订货清单》的交接;
4、乙方人员在现场期间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违约责任:
1、除因不可避免的原因,因乙方不能按时供应及交货、不能按期完成施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1000元/天计算;若交货期推迟15天或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继续及时将本批定货补齐;
2、乙方所提供石材需与样板基本一致。如尺寸与《石材订货清单》不相符,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更换;
3、若在安装过程中发现材料与《石材订货清单》不符合规定导致验收不合格,必须无条件更换至达到合格;
4、甲方需在货物到现场1天内验收,验收后3天内支付该车次货款,如违约,每天向乙方按该车次货款总额2‰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争端的解决: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
方可以直接向所在区域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乙方收到甲方的定金后合同开始生效,合同执行完成后自动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但当附件与本合同相冲突的时候以本合同条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