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员考核
10-19
1. 目的
制定本办法旨在提高品质部各岗位员工的责任心和品质意识,确保各岗位员工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作业,以减少因人为因素而造成的质量损失,提升品质人员的积极性,从而积极的参与公司质量改善活动。 2. 适用范围
适用品质部全体检验员。 3.职责与权限
3.1 品质部主管:负责本办法实施过程的监督、呈报。 3.2各组长: 负责日常培训、考核。 3.3 品质部统计:负责考核分数统计。 4.考核项目/标准细则 4.1 处罚细则
共3页, 第 1 页
注:以上项目如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员工手册》进行处罚。 4.2 奖励细则
共3页, 第 2 页
5.具体实施方案
5.1绩效工资作为考核工资。计算公式为:个人实际考核得分÷小组考核平均分×个人绩效工资,个人实际得分=小组考核平均分,则拿绩效工资部分的100%。 5.2该考核为薪资等级调整的依据。
5.3发生重大品质异常或其它事件,除按考核进行扣分外,还应按照《员工手册》相关条款处理。
5.4本制度本着逐级考核方式,由上级考核下级,当考核存在着一定争议时,可向上一级领导申诉。
5.5此考核办法旨在提升品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是以公司“厂规厂纪”为基础的补充规定,与“厂规厂纪”无任何冲突。 6. 其它
本制度实施时间为2014年3月1日起。
共3页, 第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