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项目概况
篇一:项目投资合同1
项目投资开发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着
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投资乙方的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投资开发主体
甲、乙双方同意,以乙方为项目的开发投资主体。
二、出资比例及支付
1、本项目中甲方投资额为:人民币 整,甲方持有该项
目 %的投资份额并享有相应份额的投资收益。
2、甲方必须按以下约定向乙方公司的帐户支付资金。甲方
应于2015年3月2日前将人民币 元支付至乙方公司帐户。
三、项目内容
1、投资额度: 万元。
四、管理机构及利润分配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开发资本;乙方负责项目的具
体投资开发事宜。
2、乙方对本合作项目进行专门的管理,管理人员的报酬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3、本合作项目的利润分配,按会计年度进行结算。甲方全部投资收益,按相应的投资份额计算并分配。
五、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项目进行投资,并按投资额取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2)甲方委托乙方为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精心组织、科学操作,争取实现项目利益的最大化;
(3)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甲方义务。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项目进行具体的投资开发管理工作。
(2)负责对项目精心组织、科学操作,争取实现项目利益的最大化;
(3)遵守本协议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义务。
六、终止协议的约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时,另一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2、由于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终止执行协议,违约方按本协议履行赔偿责任。
3、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争议解决
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则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八、其他
1、项目风险由协议各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2015年2月28日 2015年2月28日篇二: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示范文本)
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示范文本)
(注:该《示范文本》为要素式文本,因招商引资项目涉及面广,投资模式多种多样,在实际工作中,各招商单位在引进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或科技研发类等项目时,可根据不同项目的具体情况起草有针对性的协议文本,但应具备《示范文本》拟订的基本要素,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修和把关。)
甲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
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369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项目合作协议书。
第一章 项目概况
第一条 项目名称、项目类别、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总
额和项目税收贡献等区域性经济社会指标情况。
第二条 项目公司设立时限、注册资本金总额及到位时
间。
第二章 产业扶持
第三条经区发改等部门认定,该项目为符合我区产
业发展方向的鼓励类扶持项目。
第四条根据项目投资额度、注册资本金、地方财税贡献和科技研发水平等指标确定扶持金额和方式。
第三章项目建设
第五条 乙方经营需要使用土地的,通过法定方式取得
项目用地。
第六条 乙方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
保在本协议约定时限内前完成工程建设并竣工投产(分期建
设的要详细写明每期的竣工及投产期限)。
第四章 权利义务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为乙方提供优质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乙
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指定相关职能单位为乙方项目提供
服务;
(二)根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项目给予扶持;
(三)协助乙方(项目公司)办理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
种审批手续;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对投资成立的项目公司依法享有财产权、经营自
主权和劳动用工自主权等权利;
(二)按照有关规定享有甲方扶持政策的权利;
(三)按照协议约定完成项目投资总额、注册资本金和
地方财税贡献等经济社会指标;
(四)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时限进行开工建设和竣工
投产;
(五)乙方(项目公司)的任何股权变动,包括但不限
于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影响项目发展的重大事项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其投资项目未全
部建成或正式投产之前,不得擅自转让股权,且须保持对项
目公司50%以上的控股权;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甲乙双方须按照协议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全面履行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
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
约责任,直至守约一方单方解除协议,追偿损失。
第十条 因不可抗力、市场严重恶化、经济危机或履行
过程中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规划调整等原因致使不能
实现协议目的或者不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协议的,受影响方
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可以解除协议
或者修改协议履行的内容和方式;但因通知迟延增加对方损
失的,应当赔偿。
第十一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协议第一条、第
二条、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八条第五项约定的,甲方有权追
究乙方违约责任,调整或取消扶持政策、解除合同,并有权
要求乙方返还先期已给付的扶持资金;造成经济损失的,乙
方应给予甲方赔偿。
第十二条 任何一方未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
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一方违约转让的,
另一方可单方解除协议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因名称的变更或
者项目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协议义务。发生上述变更或者联系方式、联系人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均负有对本协议内容和相关事项
保密的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
露。
第十五条 执行协议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积
极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约定提交项目所在地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或提交青岛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
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协议履行中的特别事项,
双方可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附
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相
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七条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
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乙方:(盖章)
管理委员会(黄岛区人民政府)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 日年月 日主题词:文秘工作 合同文本△ 通知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3月 日印发篇三:投资合同范本2篇 投资合同范本2篇
投资合同范本2篇
no.1
项目投资框架合同
甲方(项目业主):
乙方(投资方):
鉴于:
1、为了加快×××××城市“ 新居”拆迁安置房工程建设,经×××××政府授 权,由×××××市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作为项目业主,负责该项 目的实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作为该项目的投资人。
2、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津、行zd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实施“新居”拆迁安置房工程,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现签订《项目投资合同》如 下:
第一条“余家新居”项目内容及投资回报
1.1项目名称:区“新居”拆迁安置房工程。
1.2项目概况:
1.2.1“新居”拆迁安置房工程项目概况
1.2.1.1项目位置:项目用地位于 规划范围内。
1.2.1.2项目内容:拟建安置房总建筑面积约 万平方米。本合同项下投资其中的拟 建安置房建筑面积约为万平方米,此外还包括与该区域安置房配套的水、电、气、 通讯、路灯、交安、绿化等市政配套建设项目。
1.2.1.3项目投资: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投资约亿元,最终结算价以区审计局审计
结果为准。
1.2.1.4项目工期: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工期,暂定为2年。
1.3合作方式
1.3.1甲方作为本项目建设的项目业主,负责项目前期相关手续办理,组织实施该项目 并进行全过程管理直至工程竣工完成。
1.3.2项目建设周期2年以内的,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自项目开工满两年三十日内 开始按本合同约定方式及期限向乙方支付项目全部投资款及回报款,每次支付时间间隔
原则上不低于半年;项目建设周期2年以上的,自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开始按本合 同约定方式及期限向乙方支付项目全部投资款及回报款,每次支付时间间隔原则上不低 于半年。
1.3.3乙方作为本项目建设的投资方,负责筹措本合同约定的建设资金,并按本合同第
1.4条约定方式按时向甲方支付用于保证本项目各项工程进度款支付的资金(包括设计、 施工、监理等涉及项目建设的费用);同时享有按本合同第1.5条、第1.6条约定收回 投资款及投资回报款的权利。1.4投资款划拔
1.4.1甲方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月向乙方提交款项申请及当期进度报表。
1.4.2乙方在收到甲方完整齐备款项申请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款项申请资料 的审核、签字、划款。
1.5投资回报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的投资回报采取定额回报方式,具体详见本合同约定。
1.5.1投资回报率的确定:以本合同签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三年期) 为参考,如果甲方在资金占用时间内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三年期)高于本 合同签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三年期)的,投资回报率则按甲方在资 金占用时间内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三年期)的1.90倍计取;
如果甲方在资金占用时间内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三年期)等于或低于本合 同签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三年期)的,投资回报率则按甲方在资金 占用时间内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三年期)的1.95倍计取。
1.5.2投资回报的计算:
投资回报金额=按工程进度实际发生的投资额×投资时间×投资回报率。投资时间自乙 方投资款进入甲方账户之日起计,至甲方向乙方全部返还投资款。投资额以项目建设期 内乙方实际向甲方支付金额为准。
1.6投资款及投资回报款的返还
1.6.1返还投资款及支付投资回报款的时间
1.6.1.1若项目开始建设之日(以开工令为准)起第24个月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甲 方在项目开始建设之日起的第25个月起13个月内分三次返还并支付完毕全部投资款及 投资汇报款:
(1)第一次返还投资款及支付投资回报款的时间为项目开始建设之日起的第25个月内。
(2)第二次返还投资款及支付投资回报款的时间为项目开始建设之日起的第31个月内。
(3)第三次返还投资款及支付投资回报款的时间为项目开始建设之日起的第38个月内。
1.6.1.2若项目开始建设之日(以开工令为准)起已满24个月,但因乙方原因造成竣工 验收不合格的,甲方至竣工验收合格后第1个月起12个月内分三次返还并支付完毕全 部投资款及投资回报款,第一次返还投资款及支付投资回报款的时间为项目竣工验收合 格后的第2个月内;第二次返还投资款及支付投资回报款的时间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的第7个月内;第三次返还投资款及支付投资回报款的时间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 13个月内.
1.6.2返还投资款及支付投资回报款的方式
甲方三次返还并支付全部投资款及投资回报款的比例为 .
1.6.3由于建设项目分期建设,应根据不同项目建设情况,按分期项目结算。
第二条 拆迁资金投资回报
2.1 乙方投资 亿元人民币实施余家新居拆迁安置房的拆迁资金。
2.2甲方根据实际到位资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90—1.95倍(回报率 的确定参照1.5.1执行)的标准支付乙方投资回报,2年后随工程项目的投资款及投资
回报款一并返还。
第三条 双方资金来源及保障
3.1甲方偿还投资资金的保证
3.1.1甲方将 地块的出让后政府收益部分作为甲方支付乙方投资款及投资回报
款的保证;以上述宗地的相关证明文件作为附件,在出让上述土地时甲方应提前书面告 知乙方,上述土地的拍卖收入应优先用于支付投资款及投资回报款。3.2乙方投资资金保证 在本合同签订后七日内,乙方应支付甲方 万元投资项目保证金,工程启动后随工 程进度按比例拨付至共管账户,转为乙方投资款。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甲方权利:
4.1.1.1甲方有权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合理安排投资款项的申请计划;对乙方已支付的 投资款项目,甲方有权根据资金申请计划在本项目内进行合理安排、调节使用,但不得 用于本次资金申请计划外及本项目外的任何款项支付。
4.1.1.2如因乙方投资资金无法按时支付到位,导致项目连续停工30天及以上时,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并向乙方索赔。
4.1.2甲方义务:
4.1.2.1甲方负责在保障本项目工期的前提下,完成项目用地的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
4.1.2.2甲方应按相关法规,办理本项目前期国土、规划、环境、安全、立项等相关手 续,且不得影响乙方正常投资计划的实施。
4.1.2.3甲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省市区关于国家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 规定,组织本项目的设计、勘察、监理、施工承包方的招投标。
4.1.2.4甲方应按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法规,严格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管理。
4.1.2.5甲方应按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法规,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其它间接费用,不 得拖欠民工工资。
4.1.2.6甲方应按本合同第1.5条、第1.6条约定,支付乙方项目投资款及投资回报款。
4.1.2.7甲方负责本项目在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工作,负责本项目建设中需要甲方协调解 决的其他事项。
4.1.2.8甲方应设立以甲方名义开户的专项帐户,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用于支付本 项目发生的所有款项。
4.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乙方权利
4.2.1.1乙方有权对甲方使用投资款项进行监管。
4.2.1.2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1.5条、第1.6条约定,享有按本合同约定收回项目投 资款及投资回报款的权利。
4.2.2乙方义务
4.2.2.1乙方应积极筹措资金,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及项目实施期间,筹措能满足本合 同项目正常开展所需的全部资金。
4.2.2.2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审核甲方的投资款项申请书, 并及时支付相关款项。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5.1甲方解除权
5.1.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1.4.2条约定,未按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导致工程停工超过30 日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
5.1.2乙方未按约履行本合同第3.2条约定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2乙方解除权
5.2.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1.5条及第1.6条任一款约定,未超过30日的,乙方不得解除 合同;超过30日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
5.2.2甲方未按约履行本合同第3.1条约定的,经乙方催告后30日内仍未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六条违约及赔偿
6.1甲方违约及赔偿
6.1.1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原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导致合同终止的,甲方按以 下约定一并承担责任:
6.1.1.1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按本合同第1.5条和第1.6条约定,返还乙方在本 项目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投资款和投资回报款。
6.1.1.2按已投资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1.1.3甲方超过30日未支付上述第6.1.1.1和第6.1.1.2条应付款项的,还应向乙方 支付逾期违约金(以上述第6.1.1.1和第6.1.1.2条的应付总额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 一计),直至付清为止。
6.1.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1.5条及1.6条约定的期限及方式向乙方返还投资款及投资 回报款的,合同继续履行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而未付款(包括投资款及投资 回报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约责任
6.2.1本合同生效后,因乙方原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导致合同终止的,按以下约 定一并承担责任:
6.2.1.1乙方已投入的投资款的返还:双方在一个月内共同核定已投款项的总额,在第 二月内支付乙方投资款和资金占用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或者从项目 开工满两年之日起按乙方已投入的投资款的总额,甲方按1.5条和1.6条支付投资款和 资金占用利息。
6.2.1.2自合同终止之日起30日内,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应投入而未投入的投资总额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1.3乙方超过30日未支付上述第6.2.1.2条应付款项的,还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 金(以上述第6.2.1.2条的应付款项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一计),直至付清为止。
6.2.2.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1.4.2条约定,未超过30日的,合同继续履行的,每逾期一 日,应按当期应付而未付的投资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3不可抗力
6.3.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入侵、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污染、暴乱、骚动及自然灾 害导致项目不能继续正常实施的情形。
6.3.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6.3.3任何一方受到不可抗力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在知道不可抗力事件后7日内书 面通知另一方,详细描述不可抗力的发生情况和可能导致的后果,并根据对方要求提供 证明。
6.3.4不可抗力造成的终止。
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的时间持续十天以上时,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 合同的条件或终止合同。
6.4合同终止
6.4.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目下的任何义务,均构成对本合同的实
质性违约,一方在收到另一方说明其违约并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的三十天内未能补救 并纠正违约行为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6.4.2任何情况下,双方均可通过协商一致,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其他
7.1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2本合同自乙方将投资保证金转入甲方账户之日起成立。
7.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合同。
7.4本合同一式 捌 份,双方各执 肆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二〇一二年 月 日二〇一二年 月 日
no.2
合作社投资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甲方(受资方):
乙方(投资方):
甲方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加快发展步伐,特设立投资股,吸收社会资本,向社会 各界关心合作社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筹集资金。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的经营范围与 运作流程,认同其市场前景,对其发展充满信心,欲投入资金与甲方共同发展。经甲、 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
一 资金使用范围
甲、乙双方就资金的使用达成统一意见,乙方投入的资金将被用于:
二 资金投入
甲、乙双方在签订投资合同后日内, 乙方将资金 (币种) 元
(大写),分次,每次元汇入甲方银行账户。
三 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