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修社会实践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
法律就是力量
——法院旁听心得
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或因为电视,或因为书籍,就总感觉法律是很神圣庄严肃穆的,虽然它是为所有的人民服务的,却是离我们日常生活很遥远的。但是这学期上了曹书杰老师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才知道法律也可以离我们的生活那么近,譬如每个中国公民只要凭借身份证都能亲自参与到法院审判当中去,这完全颠覆了我之前对法律那种神圣不可接触的观念。
所以,也应和扎实开展" 旁听百案庭审和见证执行" 活动,我经过跋涉来到大连中级人民法院,去旁听一场法律审判。其实,从大外去往法院路途还是比较遥远的,但是,这完全没有减退我的热情。一下车,雄伟的法院大楼马上带给我一种庄严肃穆的感觉,我马上掏出身份证来准备安检。然后,还要填写旁听证,再经过两道核对手续才能旁听。然而,这看似繁琐的手续并没有让我觉得麻烦,反而,我觉得这是对法院的基本尊重和保护,更能体现法院的神圣。
它能使一进入法院里的人群意识到了法院的威严和庄重,我觉得这一点还是非常的重要,因为我们确实需要提升法院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威性,不管是形式上还是在实质的内容上。
进了法庭,我还被要求把手机关掉,以免对审判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在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一楼大审判庭敲响,一起职务侵占案件正式开庭审理,当天,大连两级法院“旁听百案庭审和见证执行”活动正式拉开帷幕,十余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区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他们手上还有一份庭审评议表,针对庭审礼仪、程序等环节逐一打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并出示有关物证照片,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在场的我聆听,不时做着记录。整个庭审持续了
两个多小时,庭审过程严谨、有序。
一直以来法院在我心中都是无比神圣的,去之前心情莫名地特别有些忐忑,说实话,除了电视上见过法官大人外,还真没有见识过现实中的法官大人。也不知道会遇到怎样的大法官,是不是真的带着假发,穿着法官袍,一脸的严肃表情。 开庭了,法官席上左右都是陪审员,中间一个法官。一个助理检察员出庭,一个当事人,一个是被告人。让我很惊讶的是,被告人没有家属。由于上午的案子是第三次审理,所以很多细节我们都不是很清楚,今天主要是原告提供损失赔偿很以前的证据,听得我云里雾里的。与我想象的不同,被告没有巧舌如簧,(其实从开庭到结束就只会说“没有”,“同意”)根本不是我们平时认为的,也没有律师辩护。下午听力一宗刑事案件,盗窃抢劫罪案件。被告人同样没有家属的陪同,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自己都把自己搞糊涂了。
庭审结束后, 我特别感谢大连中级人民法院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宝贵的学习机会,帮助我们更好的将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审判实践结合起来;而且通过旁听案件审理,不仅使自己对案件审理程序有了全面了解,也提升了自己分析和解决实际案件的能力,
当然最重要的是通过这次庭审活动,我有以下几点收获:
1. 陈述事实、发表质证意见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庭审过程中,原告当事人发表过几次意见。也许是未经受过专业训练的缘故,讲的比较罗嗦,搞的审判长有些不耐烦,甚至说出“不就是怎样怎样……”这样的句式来进行总结。这样的陈述,即便是你占理,如果未能让法官清晰明确的了解案件的情况,那和没说没啥区别。万一遇到不愿总结的,听不明白就当作没听的法官,那可就完蛋了。
2. 对于证据一定要非常熟悉,对证据的选择要非常谨慎。在质证阶段,原告
律师抓住了被告方提供的证据中的一个漏洞,事实上使被告产生了自认的效果。而被告律师显然对此准备不足,支支吾吾,最后只能以“要与当事人核对”为由搪塞过去。但这也引起了审判长的极大反感,认为被告律师是在拖延诉讼时间。
3. 法庭的辩论并不像辩论赛的辩论那么紧凑,应该要想清楚再说。对方发表意见后,法官让你发表意见,这时并不像辩论赛一样,就必须立马站起来回话,而是可以查阅一下案卷和证据,并且和另一位律师商量商量,再发表意见。虽然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给人的感觉更显得理直气壮一些,但如果说错给对方留下把柄那可就得不偿失了。这些都是十分有用的收获。
近年来,中国各地响应习近平主席的号召,积极推进阳光司法,不断提升司法公开的力度与广度,努力加强与辖区内各高校的联系与合作,定期组织开展“法制教育进校园”、“走进法庭听审判”等活动。大连中级人民法院也响应党的号召,开展扎实开展" 旁听百案庭审和见证执行" 活动,通过法官以案说法的方式使在校大学生“零距离”接受法制教育,这次活动是开展法制教育的一次生动实践。大连中院通过这种方式,提升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防范犯罪的能力,并促使其不断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受到各高校师生的广泛好评。
这次法院旁听虽然时间比较短,感觉有点可惜,不过,这也足已让我感受到法院的庄严和神圣,并且让我感受到把从书本上学到的理论与实际生活相结合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课堂上, 我们现在主要学一些理论知识。今天通过观摩真实的庭审, 让我对法律实践有了直接而具体的认识。
通过亲历旁听庭审, 对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有了感性认识, 不仅可以加深法制观念, 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也增强了防范犯罪的能力。这次法院旁听,我收获还是很大的,第一次见识真正的法庭,第一次见到正式的审判程序,以后有机会,
我还要多去法院学习。作为一名大学生若是只接触书本知识和单纯的法条是没有用的,只有实践经验才会让我们真正成长。
在社会生活中, 我们不仅受法律的制约, 而且受法律的保护; 在成长过程中不断学习法律知识, 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是当代学生的义务。 这次旁听使我对庭审程序有了较为直观的了解和认识,特别是庭审中教育被告人的过程,更让我深受教育,也上了一堂有意义的法制教育课。这是一次有意义、有收获的社会实践。作为一名大学生,之前从未接触过法院工作,通过观摩庭审,我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以后不仅要学习法律、遵守法律,还要宣传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的机会,去法院旁听更多精彩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