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三大系统机电设备维护考核办法(试行)
三大系统机电设备维护考核办法(试行)
一、为了完成机电部工作目标,针对机电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对各维护管理单位的工作进行年度考核,通过考核各维护单位的管理制度,机电设施维护,改进工作方法以保证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维护单位的机电管理工作由机电部归口管理,地区营运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及相关数据的统计,维护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工作。考核领导小组由机电部和地区营运中心相关领导、相关管理技术人员组成,对维护单位机电运营维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三、维护维修工作的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四、评分标准 1)响应及时性考核(200分)
严格按照贵州高速机电系统三级响应制度进行故障处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机电设备的抢修工作:
1、一级响应未及时,第一次扣3分, 当月第二次扣5分,当月第三次扣10分,当月第四次该项分值为0;
2、二级响应未及时,第一次扣2分, 当月第二次扣4分,当月第三次扣8分,当月第四次该项分值为0;
3、三级响应未及时,第一次扣1分, 当月第二次扣3分,当月第三次扣6分,当月第四次该项分值为0;
若因机电维护单位响应未及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将报上级领导,建议更换机电维护单位。
2)维修质量考核及维修规范考核(150分)
1、设备维修过程中发生系统设备人为损坏或丢失,发生一次扣5分,并按原价赔偿恢复;
2、维修过程中,因操作失误造成其他故障的, 发生一次扣2分;
3、同一个设备在指定统计周期内(一周),发生故障处理完毕,一周内无返修,不扣分,因维护技术原因造成返修的,发生一次返修扣2分,发生两次返修扣3分,以此类推;
4、到场后联系使用单位相关人员,表明身份(作装、工作牌等应规范),未表明身份的,一次扣2分;
5、维修作业未作周密安排,导致车道关闭,收费站拥堵情形的,一次扣20分;
6、故障处理后,如使用单位对维修单位维修质量、行为等投诉,经查属实,发生一次扣2分。
3)设备修复率考核(150分)
此项考核只涉及三大系统考核,每月5日17:00统计,按每月的修复率考核:
1、修复率在90%以上不扣分;
2、85-90%扣20分;
3、80-85%扣50分;
4、80%-70%扣100分;
5、70%以下此项不得分;
4)良好的信息沟通机制(50分)
1、首问责任制,维修单位在接到报修赶赴现场或者在巡检过程中,发现故障不是本单位维修范围,遇到这种情况,维修单位首先应该判断该故障自己是否能维修,如果能维修,应该给予修复,如果不能维修,应该第一时间联系相应维护单位,不联系的,一次扣2分,并及时提醒使用单位进行平台补报;
2、对未能按期修复的设备不作及时上报,并未能按期说明未修复的原因的,一次扣2分;
3、接报故障后,主动与业主和使用方的配合处理故障,不配合的一次扣2分;
4、与其它维修单位的联合作业时,不积极配合的扣5分,业主协调后仍不配合的此项不得分;
5)保证零星耗材充足,按维修作业任务或维修计划向地区营运中心申领备品备件(50分)
1、因备件耗材库存不足,造成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或者出现拆东补西的情况,发生一次扣2分;
2、维修单位应制定返修设备台账,确定设备维修单价,确保设备返修质量;并对返修好的设备进行检测;此项工作缺少一项扣3分;
6)做好软件、技术资料和业务数据的保密工作(50分) 发生软件、技术资料和业务数据泄密的,如硬盘报废,交地区营运中心统一处理,签保密协议。按协议,泄密的,一次扣5分
7)提交日常维护月报,维修单据达到齐全、完整、规范要求(50分)
1、每月10号前提交地区营运中心,经检查,资料不齐全的不予计量支付,缺一项扣2分,存在不准确、不规范,未经确认签字的,一次扣1分;
2、每月提交的故障维护记录,要求包含故障维修方法,并整理成册,缺少此项的扣1.5分;
8)定期进行机电设备养护作业(150分)
1、维护维修单位自行制定所属系统的月巡检制度、巡检表单及巡检计划,分为月巡检(2月1次)、半年巡检、年终巡检,巡检计划报机电部审核,所有巡检单均需现场使用单位签字,再上报地区营运中心进行确认,加盖地区营运中心公章,巡检缺失一次扣5分;
2、应配备专门的电工工具、测试仪器、清洁工具、安全防护设备,对配备的专用工具应定期检查,校对1次/半年,检查1次/月,如因工具损坏影响机电设备养护工作,发现一项扣5分;
3、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一次防雷检测,对防雷缺陷进行整改, 如该项工作未完成,扣除20分,造成机电设备损坏,一次扣5分;
9)严格操作机电系统应急报修平台,完成维修流程(50分)
1、专人负责应急报修平台接报修管理,如因接修人员管理混乱造成维修不及时,一次扣2分;
2、对处理结果及备品备件更换情况进行清晰填写,要填写更换下来的故障设备及更换上去的设备,如未填写,一次扣2分;
3、当报修平台不能正常使用或短消息不能及时接收时,维修单位接到业主通知,需对报修进行及时的响应,待平台恢复正常后进行补登,未进行补登,缺失一次扣2分;
4、虚假响应时间,维修单位未能在响应时间内维修故障,在未修复故障的情况下,于报修软件上回填已修复,以逃避处罚,发现一次扣5分;
5、维修单位为保障及时响应,自行联系第3方隐瞒故障不报的,后发生不良影响的,一次扣5分;
6、严格执行接报修单维修制度,所有维修上平台报修,杜绝使用方未上平台自行联系维修单位进行维修,发现一次扣2分;
10)交通组织及安全(100分)
1、施工期间必须保证沿线的交通组织措施完善、可行,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改、跨线路的保畅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交通安全畅通,未按标准执行的每次扣5分;
2、施工中涉及的原有公路保畅引起的交通安全或民事纠纷问题,应主动与公安、交警及交通管理部门或当地政府联系,取得理解和支持,并按要求做好施工组织计划,所有设立的与此有关的施工、交通及安全标志均采用反光标志(反光材料等级要求不低于工程级) ,并须安排专职安全人员维持交通,未按标准执行的每次扣5分;
3、在施工中保证工程质量优良和施工安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同施工承包人,在同一施工场地进行的施工交叉作业,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已通车营运的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施工作业要求进行施工作业,施工前须同地区营运中心、路政、高速交警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未按标准执行的每次扣5分;另,如因施工方未按施工组织计划实施造成拥堵,扣罚(10万元起计)发生交通事故(无亡人)按每次10万元起处罚,发生交通亡人事故除按国家法规执行外,按20万元起处罚,施工中按照《高速公路施工
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方法
机电部根据工作安排,每年对维护维修单位工作进行两次抽查、两次年度考核(即半年和年底考核),分供配电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监控系统、备品备件、仪器仪表、管理文档等分项考核;
按照各项考核办法,对两次抽查、两次年度考核进行考评打分,考评结果按比例计分,其中两次抽查结果各占15%,半年考核占30%,年底考核占40%;
六、考核结果
考虑到维修工作的复杂性和突发性,考核分数达到950分以上不扣减当年发生维修的合同费用,900-950分,每减少一分扣除1‰发生维修的合同费用;850-900分,每减少一分扣除2‰发生维修的合同费用;800-850分,每减少一分扣除4‰发生维修的合同费用;800分以下本半年考核不合格,需对不合格原因调查研究,进行整改并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讨论扣减费用的系数;
计算方式:
实际维修合同费用=发生维修的合同费用×(1-扣减系数×扣减分数)
七、考核结果
1、如有新的考核管理规定或双方就考核管理制度细化完善后,从其规定执行。
2、国家或相关主管单位建立出台规范评价体系,从其执行。
附件一:高速公路机电设备故障分类响应范围划分及响应措施 附件二:三大系统维护相关表格
附件三:维护单位日常维护维修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