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企业公司注销公告及通知债权人日期等总结
08-15
各种企业公司注销公告及通知债权人日期等总结:
1、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
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 合伙企业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
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3、 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各自的债权人,并于30日
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 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6、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总结:合并、分立、减资的日期规定是一样的,合伙企业解散和公司解散的日期规定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