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研政策3
华中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博士学
位研究生分值奖励细则
一.保研条件:
1.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各门成绩及格且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考试。
二、保外:(部分学校要求英语过六级)
1.校外推免生的条件和推荐考核办法与校内推免生相同,在学院经
推荐考核后的1:1名单中产生,依考核成绩高低,按先校内后校外
的原则确定校外推免生的名单,一旦经过公示,不得改变。
2.校外推免生的接收方一般应是具有研究生院资格、与我校在同一
档次的高校或与我校有长期科研合作关系、且具有招收研究生资格的
科研单位。
3.校外推免生名单确定后,学生可自行联系接收单位,学院也应积
极帮助学生落实接收单位。校外推免生若在规定的日期内仍未落实接
收单位,学校不再保留其推免生资格,不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4.校内推免生名单中坚持要到校外攻读硕士学位的学生,学院应满
足学生要求。但是,学生经校外高校或研究单位考核而未被接纳,该
生则自动失去推免生的资格,其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其他:
1.各院(系)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特长等因素
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院(系)的考核与综合排
名,不得单列指标。
2.鼓励参加了考核但未被推荐免试的学生报考本校研究生,在符合
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学校优先录取。
3.若平时成绩排名在保研入围范围内的学生欲放弃保研资格,请递
交《放弃保研资格书》。一经放弃,不得反悔。
四.加分政策
1.获“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全国大学生
创业计划竞赛二、三等奖者(前3名),分别奖励3分、2分;
2.获中国大学生电脑大赛二等奖者,奖励2分;
3.获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者,奖励2分;
4.获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者,奖励2分;
5.获ACM 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中国区)二等奖者,奖励2
分;
6.获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嵌入式系统专题竞赛二等奖者,奖励2
分;
7. 获微软创新杯全球学生大赛全球亚军、季军(前3名)者,分
别奖励3分、2分;中国区亚军、季军者分别奖励2分、1分;
8. 获CCTV 中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亚军、季军(前3名)者,分
别奖励2分、1分;
9. 获全国机器人足球锦标赛亚军、季军(前3名)者,分别奖励
1分、0.5分;
10. 获全国大学生新闻策划大赛二、三等奖(前3名)者,分别
奖励2分、1分;
11. 获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二、三等奖(前3名)者,分别
奖励2分、1分;
12. 获国际大专辩论赛(中国区)亚军、季军(前4名)者,分
别奖励2分、1分;
13. 获中国名校大学生辩论邀请赛亚军、季军(前4名)者,分
别奖励1分、0.5分;
14.获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二等奖者,奖励2分;
15.获全国体育竞赛一、二、三名者,分别奖励3分、2分、1
分;获湖北省大学生运动会及省级体育竞赛团体或个人第一名者奖励
1分;
16.在校期间,获发明专利者, 奖励2分;获实用新型专利者, 奖
励1分;
17. 获全国计算机专业软件水平考试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
理师证书者,奖励2分;获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电子商务设计
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者,奖励1分;获程序
员、网络管理员、电子商务技术员证书者,奖励0.5分(同时获得本
款两项以上证书者,按分值最高的一项计算,不累加;)
18.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三级证书者,分别奖励1.5分、
0.5分;文科类各专业获四级、三级、二级证书者,分别奖励2分、
1分、0.5分(同时获得本款两项以上证书者,按分值最高的一项计
算,不累加;)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各专业第19、20款是否加分或加分分值由本
学院自行决定。
19. 获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者奖励1.5分,获一等奖者奖
励1分;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通过者、全国大学英语口语考试获得
A 等级者奖励0.5分;
20.获湖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与同年度全国竞赛不
重复)者,奖励1分;
21.获湖北省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与同年度全国竞赛不
重复)者,奖励1分;
22. 获湖北省大学生辩论赛冠军(前4名)者,奖励0.5分;
23.获“挑战杯”湖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
杯”湖北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一、二等奖(前三名)者(与同年度
全国竞赛不重复),分别奖励2分、1分;
24.省级文艺活动比赛一等奖(团体奖前3名)者,奖励1分;
25.获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称号者,奖
励2分;
26.获湖北省三好学生、青年五四奖章称号者奖励1.5分;
27.获湖北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者,获学校三好学生标兵、青年五四奖章、学
习特优生称号者,奖励1分;
28.获学校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三
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者,奖励0.5分;
29.在权威刊物、核心刊物正刊上发表论文且为第一作者者,分
别奖励2分、1分(均以正式发表为准,仅有录用通知单不得加分)。
华中科技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保研概况
一、名额
学校下达学院200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为69名:
土木:共计53名;其中:本校30名,外推23名;
力学:共计16名;其中:本校13名,外推3名;
(土木包括土木、道桥、工管、交工、交运 五个专业)
二、保研成绩排序
保研成绩排序(三年加权成绩+奖励加分),奖励分按学校下达
的文件执行。
获得弯矩图大赛和结构设计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在专业课
考试的成绩中分别加3、2、1分。
三、土木各专业推免名额:
按学校规定1:1.5的比例进行考核,确定入围名额。土木各专
业入围名额:
注:力学系学生保研由力学系安排。
土木工程学科
一、国家一级重点学科高校(6所)---涵盖土木工程(建工、道
桥)所有学科:
1. 清华大学2. 同济大学3. 中南大学4. 哈尔滨工业大学5. 湖南
大学6. 浙江大学
二、结构工程 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1. 大连理工大学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3. 东南大学 4.天津
大学
三、桥梁与隧道工程 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1. 西南交通大学2. 北京交通大学
四、岩土工程 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1. 四川大学2. 重庆大学3. 河海大学4. 中国矿业大学
五、防灾减灾工程 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1. 解放军理工大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学科
六、管理科学与工程 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1. 清华大学2. 天津大学3. 大连理工大学4. 哈尔滨工业大5.
上海交通大学6. 浙江大学7. 中南大学8. 西安交通大学9. 国
防科技大学1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交通工程学科
七、交通运输工程 国家重点学科名单:
1. 北京交通大学2. 同济大学3. 东南大学4. 中南大学5. 西南交通大
6. 长安大学
力学学科
八、国家一级重点学科高校(8所)---涵盖力学所有学科
1. 北京大学2. 清华大学3.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4. 大连理工大学
5. 哈尔滨工业大学6. 上海交通大学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8. 中国科学
技术大学
九、国家二级重点学科高校(12所)
1. 固体力学
浙江大学、四川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
学
2. 流体力学
天津大学
3. 工程力学
北京理工大学、同济大学 备注:具体情况以当年校教下达文件而定,但逐年变化不大。
如有疑问可以咨询丁保军:[1**********] 杨灿:[1**********]
土木08级团学联 学术部
年级公邮:[email protected]
年级公博:http://blog.sina.com.cn/husttumu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