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道路思想1
第三条道路
第三条道路又称中间道路。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直存在着两条道路的斗争:一条是以国民党为代表的反动、独裁、卖国的反革命道路;另一条是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的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新中国的道路。第三条道路的主张者是国、共两党之外的一些民主党派,他们以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思想为基础,鼓吹中间路线。尤其是在抗日战争胜利后,他们企图在国共两党之间“严守第三者立场”,幻想走第三条道路,即用和平改良的办法使国民党政府“刷新政治”。实质上是要在祖国建立英美式的资产阶级共和国。
1945年12月,施复亮发表了《论中间派》一文,他认为中国社会有左中右的分野,左派要走的是社会主义道路,右派要走的是殖民地资本主义道路,这都不是中国所应走和能走的,只有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利益的中间派,“一百虽然要走民族资本主义的道路,但同时决不妨碍社会主义的前途。”1946年6月,张东荪发表了《一个中间性的政治路线》,主张建立一个“资本主义与共产主义中间的政治制度”。1947年4月,张东荪在文章继续阐述其中间路线主张,他认为和平的死因是“国民党为右,共产党为左”,为挽救时局,中间派的责任就是“把他们偏右者稍稍拉到左转,偏左者稍稍拉到右转,这样右派向左,左派向右的情形,使中国得到一 个和谐与团结并由团结得到统一”。
但是,国民党反动派对民主党派的压制、迫害,使他们打破了走第三条道路的幻想。1947年5月,国民党中央社发表《中共地下斗争路线纲领》,诬蔑民盟、民建等民主党派已成了“暴乱工具”。继枪杀李公朴、闻一多之后,5月31日,国民党政权在成都、重庆实行大搜捕,逮捕了数十名民盟盟员。10月7日,著名民主人士杜斌丞又在西安被杀害,民主同盟的许多成员被逮捕、绑架,所办的几家报社被捣毁或遭袭击。国民党当局宣布民主同盟为“非法团体”,明令对该盟及其成员的一切活动“严加取缔”。11月6日,民盟总部在上海被迫发表公告,通告盟员:“自即日起一律停止政治活动,本盟总部同人即日起总辞职,总部亦即日解散”。民盟被镇压,宣告了第三条道路的破产。
随着中国革命形势的迅速发展,革命高潮的到来,民主党派认识到只能在靠近共产党或靠近国民党中作出抉择,其中绝大多数人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主张,转向民主主义革命的道路。中国共产党也以极大的努力再次向民盟及各民主党派伸出援助之手,帮助民盟等一部分领导人转移到香港活动,努力开展对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的团结工作。
1948年1月,民盟领导人沈钧儒等在香港召开民盟一届三中全会,宣布不承认蒋介石政府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之无理而又狂妄的举动,不接受解散民盟的任何决定,并恢复民盟总部。会议总结了民盟斗争的历史经验,清算了中间路线,制定了联共反蒋的政治路线。会议明确主张:彻底推翻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建立民主联合政府;坚决反对美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赞成土地改革和没收官僚资本;放弃中间立场,支持武装斗争,与中共携手合作,为建立民主、和平、独立、统一的新中国而奋斗到底。这次会议,标志着民盟转向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立场,在实际上接受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947年11月12日和25日,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和国民党其他民主人士在香港召开了两次会议,为联合创建国民党革命派组织进行准备。1948年1月1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正式成立,推举宋庆龄为名誉主席,李济深为主席。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实现了国民党民主派的大联合,
表明了国民党内部的民主派与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反动派的彻底决裂,完全站到人民民主的立场上。与此同时,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九三学社、中国致公党、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等民主党派,也明确表示赞同新民主主义纲领的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和政策。至此,各民主党派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上了建立新中国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