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器具和消耗性材料管理办法
工器具和消耗性材料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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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目的 ................................................................................................................. 1 2、适用范围 . ......................................................................................................... 1 3、职责 ................................................................................................................. 1 4、管理内容和标准 .............................................................................................. 2 5、附录 ................................................................................................................. 6
小型工器具和消耗性材料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小型工器具和消耗性材料的管理,做到责任分明、正确使用、精心保养、合理维修、及时检查、安全保管和节约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吉林协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所属专业公司对小型工器具、耗材的管理。 3、职责 3.1、项目部
项目统一建设临建时,项目部负责规划并提供库房及耗材存放场地。 3.2、专业公司
专业公司负责自租房时,自行安排库房;负责专业公司所属各类小型工器具、耗材等的正确使用、精心保养、合理维修、及时检查,并负责保管。 3.2.1、现场负责人(专工)
3.2.1.1 全面负责进入现场的专业公司所属的小型工器具和耗材的管理工作; 3.2.1.2 负责所在项目专业公司所属的小型工器具和耗材的购置申请、进场验收及维修、报废申请等。 3.2.2、班长
3.2.2.1. 负责小型工器具和耗材的领用,及时归还所用工器具和剩余耗材; 3.2.2.2. 负责本班组所领出的小型工器具的正确使用; 3.2.2.3. 协助专职保管员做好小型工器具的维修及保养工作。 3.2.3、保管人员:
3.2.3.1. 负责现场小型工器具的收发、回收检查、保管(正确保管及防止丢失)、
清查盘点;
3.2.3.2. 负责建立小型工器具和耗材台账,记录本工程所用小型工器具和耗材型号、规格、数量等,做到收发记录清楚。
3.2.3.3. 对小型工器具和耗材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现场负责人汇报。 4、管理内容及标准 4.1、管理分类
4.1.1. 固定资产:是指原值2000元以上的资产,主要包括建筑机械、起重机械、动力设备、电气设备、金属加工设备和试验仪器等。固定资产的管理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
4.1.2. 小型工器具:小型机具是指价值在2000元以下,能独立发挥作用的动力或无动力的机器,如电动工具、风动工具、起重作业工器具(起重钢丝绳、索具、吊带、吊具起重钳、卸扣、吊环、钢丝绳夹、起重滑车、各种倒链、千斤顶等)、小五金(钢锯、手用锯条、钳子、螺丝刀、卷尺、克丝钳、尖嘴钳、斜嘴钳、玻璃胶枪、钻头、直柄麻花钻头、金刚石钻头、电锤钻头、开孔器等)。 4.1.3. 消耗性材料:消耗性材料是指施工过程中所消耗的、在建设成品中不体现其原有形态的材料,以及因施工工艺及措施要求需要进行摊销的材料。 4.2总则:严格执行工具管理三十二字,即:妥善保管、择优选购、按需分配、登记造册、定期检验、坏的封修、缺的补齐、正确使用。 4.3、建立台账、编号管理
4.3.1、建立工器具/耗材台帐,做到领、存、发帐目清楚。专职保管员负责建立工具和耗材台账(附表7),台账记录要分类填写,每周核对,每月填写“工具/耗材月度报表”(附表8)。对到期未归还的工具,及时催促借出人员进行归还。 4.4、购置(计划、申请、验收)
4.4.1专业公司根据工程的需要及本身拥有工器具和耗材的情况,将所需新购工器具和耗材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用时间向公司提出购置申请,并填写《需用物资计划表》(附表9)。
4.4.2购置申请经项目部上报,工程部、计经部、物资部审核,最后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按相关流程进行购置。
4.4.3对事先没有列入购置计划而现场又急需的小型工器具,提前及时与物资部主要负责人电话沟通并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可由相关部门先行购置,使用部门事后及时补办购置申请。
4.4.4 小型工器具和耗材进入施工现场后,由采购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工器
具和耗材进行验收,在确定规格、型号、数量相符、技术性能达到要求、质量良好、资料齐全,达到购置要求后,方可填写验收单办理入账手续,并纳入专业公司工器具和管理台帐。验收的依据主要包括有购置申请、购置计划、订货合同、发票、货运单、装箱单、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图纸资料等。 4.5、使用
4.5.1在发放周期内,工器具随意丢失的应由责任人(领用人)负责赔偿;野蛮
使用、恶意破坏的将严肃处理。
4.5.2使用人应爱惜工器具,防止损坏和丢失,保管员要建立损坏及丢失台账。 4.5.3每位职工均应自觉爱护工器具,定期保养维护。
4.5.4每位职工均应熟练掌握本专业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基本维护技能,详细了
解工器具的使用注意事项。
4.5.5工器具使用前、后均应检查外观、绝缘、传动部件、受力部件的完好情况,
发现异常的应及时处理,严禁违规使用
4.5.6对于耗材的使用要做到“合理使用,俭省节约”,对施工后剩余的耗材要及
时归还库房。 4.6、保管
4.6.1、各工地现场必须设置专门的保管库房,现场所有小型工器具必须存放于
库房内,耗材存放位置由项目部和专业公司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库房条件必须满足工器具和耗材存放环境要求(防潮、防晒、防腐蚀等),并做到以下几点:
4.6.1.1. 小型工器具的保管应做到整洁有序,注意防潮、防锈。 4.6.1.2. 小型工器具应专架、专柜存放,严禁随地胡乱堆放。 4.6.1.3. 小型工器具应摆放整齐,并定期保洁、保养。
4.6.2、设专人进行保管,保管员应定期核对工器具数量和完好情况,对工器具
的保管、发放、维护、安全负责。 4.7、保养维护
4.7.1、对需要保养的小型工器具必须根据出厂说明书或技术要求定期做好保养。 4.7.2、保养要有保养记录(附表1),工具调拨时,原则上由调出单位保养、维修完毕后方可进行调拨。 4.8、维修
小型工器具损坏需维修时,填写“小型工器具维修申请单”(附表4),经相关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维修。 4.9、报废
4.9.1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器具应予以报废:
4.9.1.1主要结构、主要部件磨损严重和损坏,再经大修其性能已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
4.9.1.2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4.9.1.3修理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9.1.4 凡属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
4.9.1.5 非标准专用工器具,因任务变更,本单位不适用的,其他单位也不适用的。
4.9.2 对于要报废的小型工器具,由使用单位提出报废申请,填写《小型工器具报废申请表》(附表3),经专业公司经理审核批准后进行报废,报废的工器具做好封存,按照领导要求统一处理。 4.10、调动
4.10.1、工器具调拨时,由调出单位填写“工具调拨申请单”(附表2),经项目经理批准后进行调拨,“工具调拨申请单”一式二份,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各留存一份。
4.10.2、工器具装车完成后,填写《货物运输清单》(附表5),必须由负责运输的司机签字认可,明确双方责任,运输途中发生工器具丢失由运输单位负责。 4.10.3、特殊规定:对于贵重的、精密的、易发生损坏的仪器、工具、设备,宜采用公司车辆进行运输;如果采用外租车辆进行运输,必须由专人跟车进行监护。 4.11、检验
4.11.1、为便于落实责任,小型工器具和耗材的领用、归还由班组长或设专人办理,未经授权,严禁其他人员代为办理。
4.11.2、对归还的工器具,保管员负责核对其数量和完好情况,如发生损坏,对损坏的工具要单独隔离存放,并登记备案;对丢失的工具,借出人员书面说明,保管员留存相关资料。
4.12、考核
4.12.1、所有工器具交接必须书面签字,防止丢失,发现丢失、非正常损坏、以次充好、以旧换新等现象,应追究责任。确因工具制造质量等原因而损坏者,应按“交旧领新”的原则办理,及时备案并通知物资采购部门按实际情况处理。 4.12.2、为了提高工器具的回收率和完好率,对于工程竣工后工器具的回收率在100%,完好率在85%以上的工地及个人,公司应给予个人一定的奖励,并对工具回收率、完好率高、工具使用效率也高的工地有关负责人进行奖励。5、附录
附表1:《工器具保养记录表》附表2:《工器具调拨申请单》 附表3:《小型工器具报废申请表》附表8:《工器具/耗材月度报表》 附表4:《小型工器具维修申请表》附表5:《货物运输清单》
附表1工器具保养记录表
附表2:工器具调拨申请单
使用项目:年月日编号:
调出项目一份,调入项目一份。
附表3:小型工器具报废申请表
附表4:小型工器具维修申请表
附表5:货物运输清单
经办人员签字 : 运输人签字: 押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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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8:工器具/耗材月度报表
工程名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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