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始道家的天道自然观
中国原始道家的天道自然观
一、基石:尊崇“天道”对“道”概念的诠释是原始道家生态哲学体系的起点,整个哲学体系也是在“道”这个命题的统率下展开的。对于“道”这个命题,老子在《道德经》中明确地告诉人们:“道可道,非常道”(《道德经》第1章,以下凡引自《道德经》的均只列出章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25章),“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
信”(21章)。在老子看来,“道”是可知的,它并不神秘,其中有象,其中有物。但由于“道”的权威性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因而我们也不知道该如何恰当地称呼它,只好暂且称之为“道”。庄子也指出:“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可传而不可受,可得而不可见。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鬼神鬼帝,生天生地。在太极之先而不为高,在六极之下而不为深,先天地生而不为久,长于上古而不为老”(《庄子•大宗师》,以下凡引自《庄子》的均只列出篇名),“道者,万物之所由也”(《渔父》)。庄子的这一思想与老子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他们到毫不含糊地宣
称:“道”不仅具有权威性,而且具有可知性。至于“道”为何物,到目前为止依然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据南怀瑾先生的统计,“道”在传统古书中大约有三种意义与用法:一是人世间所要行走的道路;二是代表抽象的法则、规律以及实际的规矩,也可以说是学理上或理论上不可变易的原则;三是形而上的道[3]。另外,在《辞海》中“道”有14种解释之多。近年来,不少学者也试图对“道”的含义做出新的诠释。但概括起来,他们的认识几乎没有能够超出南怀瑾先生的理解范围,亦即认为“道”是抽象的、形而上的规律或法则。虽然也有学者认为“道”还应该包含客观实体的意义,但这种看法谬如晨星,而且他们的论述也不是很深入。笔者认为,“道”在《道德经》、《庄子》中多处提到,而且根据不同的场合也可以作不同的解释。但是,“道”作为规律法则的意义已是很明确,这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学者的认可;同时,既然我们承认“道”是一种规律、法则,我们就不应该否认“道”也是一种客观实存。因为,规律或法则本身就是一个客观存在。如果我们撇开客观实在而大谈规律或法则,这个规律或
法则就会失去其存在的载体而无法捕捉。这样一来,我们的认识就极有可能陷入神秘
主义的泥潭而无法自拔。因此,大体说来,“道”可以理解为客观存在和自然规律。首先,“道”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客观存在,它“可道”、“有象”、“有物”、“有情”、“有
信”、“先天地生”、“自古以固存”。不但如此,“道”在空间上还是一个整然有序的有机排列。老子说:“天网恢恢,疏而不失。”(73章)自然的结构是一张由万物相应相求、相附相依联系而成的生态网,是环环相扣、“疏而不失”之网。世间万物之间是“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2章)的,是永恒而不失其秩序的,是“损有余而补不足”(77章)的充满活力和不断调适的过程。其次,“道”是一种法则或规律。“道”是蕴藏在天地万物之中并成为制约其盛衰消长的规律,世间万物自然地形成、发展和消亡。同时,自然规律是永恒的、普遍的。老子说:“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恃之而生而不辞,功成不名有。衣养万物而不为主”(34章);“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25章)。庄子说:“夫道,覆载万物者也,洋洋乎大哉!”(《天地》);“天地运而无所积”(《天道》)。自然规律装载、规范和统率着世界万物,不曾有过任何的停息。自然规律又是循返守静的,世上万物和生死变化是平静的、自然而然的,其动力来自万物本身。老子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16章)千姿百态的自然物生机勃勃,欣欣向荣,但其最终的归宿还是平静地回归于自己的本源。这个规律,我们称之为“返本复初”规律、“反者道之动”(40章)规律,老子称它为“静”,“归根曰静,是谓复命”(16章)。自然规律又是辨证的、对立统一的。一方面,“道”的对立统一之间是相互依存的。老子认为:“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58
章),“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交,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2章)。庄子也指出:“物无非彼,物无非是……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齐物论》)另一方面,“道”的对立双方之间是相互转化的。老子认
为,“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2章),“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22章)。万物不仅回复本源,而且只有在矛盾对立双方之间的转化中才获得新生。只有尊崇“天道”,尊重自然规律,按照自然规律来发展经济社会,人与自热和谐相处的环境友好型社会才可能实现。
二、根本理念:天人合一在论述天人关系时,原始道家的思想是很独特的。与世界一
些宗教、文明认为上天赋予了人类统治世界的权利、人在自然中具有特殊地位的观点
相反,原始道家认为,世上最高尚的主宰为“道”。“道”无偏私,它公平地繁衍并规范着这个世界。这个公平就是法则,就是以“万物为刍狗”(5章)。天地万物及人类都是自然的产物,它们的活动都只能是自然规律范围内的活动,都只能被当作“刍狗”来对待,切不可胡作非为。老子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40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42章),“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25章)。自然万物的生成过程是一幅美妙的渐进的画卷: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它们不是由上天、上帝等超然物创造的,而是在“道”即自然规律的统帅下自然有序地形成的,包括人。对于自然的进化形成过程,庄子也作了精彩的描述:“种有几,得水则为继,得水土之际则为蛙蠙之衣,生于陵屯则为陵舄,陵舄得郁栖则为乌足,乌足之根为蛴螬,其叶为胡蝶。胡蝶胥也化而为虫,生于灶下,其壮若脱,其名为鸲掇。鸲掇千日为鸟,其名为干余骨。干余骨之沫为斯弥,斯弥为食醯。颐辂生乎食醯。黄軦生乎九猷;暓芮生乎腐蠸。羊奚比乎不箰,久竹生青宁;青宁生程,程生马,马生人,人又反入于机。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至乐》)不可否认,庄子的这一“进化论”并不能称为科学的进化论,而且他所描述的各物种之间由此及彼的关系在今人看来也是不可思议的。但是,庄子的这一论说坚持了唯物主义的立场,即世间万物是经过一定的过程演化而来的,他们都不是由神创造的。尤其是其中的关于“马生人,人又反入于机”的论述,更明确地表明,人也是经过演化而来的,他是自然万物中普通的一员,没有特权。另外,庄子还指出:“号物之数谓之万,人处一焉。”(《秋水》)他还在《大宗师》中说:“故其好之也一,其弗好之也一;其一也一,其不一也一。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不管我们是否认同,自然都是一体的,世界万物离不开这个整体,只有承认人“与天为一”(《达生》)、自觉地维护自然平衡的人才是真人。老庄的关于人来自自然、是自然的一部分的论说是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意义的。
本文作者:菠萝美食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