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消防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04-01
本溪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剧场部“春节期间”
消防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为做好文化宫在“春节期间”的消防防火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检查、监管制度:
1、 加强组织领导。“春节期间”由本院主管消防领导李洪杰为组长,王艳、金明为副组长,赵枢、王业发、王庆波、刘冠群、高明柱为组员的领导小组,对文化宫内部及周边广场实施检查、监管。
2、 检查人员在“春节前”和“春节期间”对本单位所有管辖区、公共设施进行检查,具体检查如下:消防报警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各层所配备的消防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配电室、空调机房、舞台的电器等设施、电杆起落等是否完好;各层走廊楼梯烟感、温感探测器、应急灯、紧急疏散指示牌(灯)是否正常。
3、 检查人员应在每日必须对办公区域进行检查,查看办公室内是否未关电源插座、长明灯等不安全的因素。
4、 检查人员应在每日对电器电线和有火灾隐患的部位,至少两次的安全检查。
5、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如发现单位内各种设施设备有变异,或有其他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等问题,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对于解决不了的问题,检查人员应立即向上级做出汇报,并以书面的形式做好记录。
本溪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剧场部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