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军事院校报考指南
2012军事院校报考指南
关于军校常识:
军校分为全军院校和军兵种院校两大类
全军院校是指由四总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直接管理的院校。对考生来说,选择这类院校,在毕业时选择面比较宽,学员将面向全军,包括海军、空军和第二炮兵或其他陆军在内进行分配。全军院校下面又分综合院校和专业院校两类。综合院校为国防现代化培养高级科学和工程技术人才与指挥人才,因此,其专业设置口径相对于专业院校来说较宽,专业数量相对较多,对考生来说选择的空间相对较大。
军兵种院校,主要指各军兵种所属的各类院校,其主要特点是学员一般只在本军兵种范围内进行毕业分配,而不是面向全军。比如,海军院校的毕业学员,一般是到沿海的海军部队工作;空军院校的毕业学员一般到空军部队工作;第二炮兵或陆军其他兵种院校的毕业学员一般也只在本兵种范围内工作。 国防生与军校生的区别
军校生与国防生的主要区别在于:
(1)身份待遇不同。军校学员经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和军籍,享受部队供给制学员待遇,发放津贴费,学习和生活费用由军队承担,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办理入伍手续,毕业后按照协议书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在校期间可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
(2)学习环境不同。军校生只能在军校学习,而国防生可在录取自己的高校(包括北大、清华等名校)学习。
(3)体检要求不同。国防生身体条件符合军校非指挥类招生体检要求即可,视力要求也比军校生适当降低一些。
(4)管理方式不同。军校生接受完整的军政训练,由军校直接管理;而国防生仅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课程,接受所在高校和军队驻校选培办双重管理。 关于报名:
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5月开始至6月中旬结束。在每年的这段时间,各招生院校及有关部门均开始了适当的宣传工作。符合军队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可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规定的地点报名,填报军队院校志愿。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总政治部的文件规定,军队院校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工作,采取提前单独录取的办法进行。对虽报考军队院校,但未被录取者,将按其填报的地方高等院校顺序录取。因此,填报军队院校的考生,实际是增加了一次被录取的机会。未被军队院校录取者并不影响在其后进行的其他地方院校的录取。 关于面试、政治考核:
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其面试检测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一般由招生院校具体实施。对考生进行政治审查的标准(简称“政审”,每年我省考生政审时间一般在6月中旬),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部治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执行。其中,报考军队机要院校(专业)的考生,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家教育部对招收机要人员的“政治思想品德条件”
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