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演出协议
08-14
文艺演出协议
甲 方:___ 乙 方:_
应甲方的邀请,乙方为甲方的 活动进行文艺演出。为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演出时间:
演出地点:
二、演出费用:
1、乙方向甲方提供 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费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不含税务。
2、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预付总额的40%即 元作为定金。
3、演出完毕,甲方应当场支付乙方演出剩余的费用 元(大 写人民币 )。
三、演出具体安排:
1、演出场地由甲方负责;
2、演出节目由乙方负责
3、演出服装、化妆、道具由乙方自己准备;
4、演出人员的就餐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其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上述议定事项履行自己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与其它
保证条件。
2、乙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节目内容高质量地完成演出。
3、在乙方参加甲方的演出活动期间内,甲方需对乙方的人身、财
产方面的安全进行负责。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上述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甲方事先支付的演
出定金乙方不予退还。
2、乙方如违反协议,延误演出时间、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更改演
出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相应的演出赔偿。
六、互不承担责任:
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路上发生意外灾害等导致演出不能进行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七、协议生效: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 章起本协议生效,演出结束本协议作废。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