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大型宣传活动总结
法学院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之“12.4”宣讲
活动总结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的安排和要求,自治区结合我区实际,通知各市、县(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各部委办公厅局、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大型企业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中央驻宁单位普法依法治理机构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我校为积极结合自身实际,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了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法学院作为我校法制宣传的先锋单位,为积极响应号召,特举此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之“12.4”大型宣讲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结合深入开展2011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突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的主题,以《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资料,采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活动,面向群众、面向社区、宣传贯彻法制知识,着力强化广大市民的法制意识。
二、领导重视,科学组织法制宣传活动方案
为把法制宣传的各项活动内容做得有实效、成效,我院领导高度重视,院领导班子及时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制定活动方案。
我院组织老城南门广场、同心路中心地段、恩和社区、校家属院、校园各处设点,重点宣传与城乡广大群众、学生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等知识》。
三、前期工作
1、做好宣传条幅、展板、找好并印发好法律法规。
2、联系市司法局,做好沟通工作。
3、与学校协调批校车一辆、与校外联系货车一辆。
4、人员安排。校内、家属院、同心路、恩和社区、南门广场,根据各点实际需要具体安排。
5、履行各项具体工作的审批。
四、具体工作
分别在南门广场,西夏区同心路中心地段,校园家属院、其他片区,携手校法学社、市司法局进行了相关宣传活动,主要包括:
1、积极配合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法律宣传咨询活动。
2、印发法律宣传单。
3、现场咨询台,回答来访者的法律疑问,解答法律困惑。
4、悬挂法律宣传条幅、展板
5、参加人员:法学院学生会全体人员及校法学社、淘宝社成员。
各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宣传活动中,共散发宣传资料4000多份,张帖宣传标语100余条,悬挂横幅10条,接待现场咨询群众200多人次。宣传态度亲切,法律问题的解答通俗易懂,得到有人们的好评和认可。
五、体会
法制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要长抓不懈。我局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搞好普法工作,为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全方位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六、活动不足之处
本次因为活动的地点很分散,在人员调派上出现了些问题。 由于还都是在校大学生,专业知识的水平还有待提高,导致咨询解答的专业程度还不够。在法律咨询时,出现同学们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的情况。
以上两点是活动中出现的问题中比较需要重点改正的问题。我们会不断的积累经验,注重细节,改正错误,力争在下一次活动中表现得更好。
法学院
201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