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西北民族地区的活动及对我国安全的影响
作者:闫文虎
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2015年01期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5815(2014)05-0033-03
西北民族地区作为我国发展欠发达地区,是境外非政府组织主要活动地域。西北地区始终面临着反分裂、反渗透和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现实矛盾,而数以万计的境外非政府组织背景复杂,宗旨各异,其中许多是西方国家价值观的传输平台。加之,境外非政府组织本身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也可以放大西方国家政府投入的“种子资本”的力量,形成一种“杠杆效应”,给西北民族地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巨大影响。
一、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的活动情况及主要特点
(一)数量种类多而杂
目前,在我国西部民族地区的境外NGOS大致有三类,一是来自发达国家的非政府组织,或者是国际非政府组织;二是来自香港、澳门、台湾的非政府组织;三是来自世界其它地方的非政府组织,包括来自非洲、南亚等欠发达国家的非政府组织。这些境外NGOS形形色色,组织形式各不相同,背景各异,使命和价值取向也不尽相同。
(二)涉足领域广泛
从关心的议题看,西北民族地区的境外NGOS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环境保护、动物保护、艾滋病防治与宣传、三农问题、基础教育、扶贫赈灾、公共卫生、社区建设、助残、妇女问题、家庭暴力、劳工和流动人口、同性恋、志愿活动、民族地区NGOS能力建设、公民社会、民族宗教、人权、基层选举等议题上。
(三)工作方式多元
有的在国家民政部或当地民政局注册,并设有办事处或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这类境外NGOS 一般有较熟悉的长期合作伙伴,有连续性的运作项目,在中国具有一定知名度。有的挂靠在有关单位底下,在地方政府注册,有的以秘密方式在中国活动。如韩国Durihana传教会等,其成员以私人身份来华进行秘密活动,如“自由之家”“人权观察”“无国界记者”等非政府组织经常派人秘密到我国西部地区进行所谓的“全球考察”。
(四)合作伙伴多样
既有中国共产党的各级机构、政府各个部门,也有人大、政协、工、青、妇等各人民团体及高校、社科院等国家事业单位、民办科研教育的非企业单位。
二、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西北地区活动对我国安全的影响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西北民族区开展包括生存、技术、教育、卫生、文化等在内的公益活动,推动了西北地区的扶贫事业,也为当地的全面发展引入了新理念。然而,由于有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有很强政府背景,他们的渗透活动往往有很强的政治意图,对我国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乃至国家安全带来了潜在的战略性的影响。
(一)以经济、技术援助为诱饵,积极向我国西北地区输出西方式的民主,成为敌对势力遏制我国社会全面发展,分化、瓦解我国的“急先锋”
近年来,境外非政府组织资助议题从政府关注的经济发展和扶贫转向资助人权、法律等问题,他们希望通过推广自己的理念和经验,来影响在西北民族地区的解决问题方式。[1](p34)一些非政府组织以扶贫济困、医疗援助、投资经商为名,搜集新疆的政治、经济、民族、宗教情况,进行宗教渗透和破坏活动,宣扬西方理念。
(二)积极介入我国农村的基层政权选举,实施所谓的“草根运动”“松土运动”[2]
境外非政府组织参与中国基层选举与治理的改革试点活动,在一些地区进行政治、经济、社会信息收集整理,利用合作研究、文化产品、文化资本对我进行渗透,宣扬西方的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由于非政府组织的介入,所引发的基层组织的合法性危机和村民价值观念的变化,对介入地区的政治与社会稳定有一定的潜在影响。不同宗教背景的非政府组织及其所影响的群众之间也存在着产生潜在冲突的可能性。
(三)建立和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与我争夺思想文化阵地
美国注重利用各种非政府组织极力制造谣言挑拨离间,损坏我国的形象。他们利用互联网传播西方的价值观,宣扬色情、淫秽和暴力等腐朽思想文化,与中国政府争夺思想文化阵地。西方NGOS还雇佣大批“写手”,采取网络贴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手段,制造反动舆论,千方百计削弱我主流舆论的影响,对我进行“信息围攻”;并资助各种敌对势力加紧开发新技术,企图突破(有的已突破)我国的“信息关防”。境外非政府组织还支持各种反华势力制造针对我国的“信息恐怖主义”,如利用互联网联络指挥、组织策划、蛊惑人心、煽动闹事,在互联网上建立各自的人权网站,扭曲事实、编造谎言,肆意攻击中国的人权状况,为美国的反华人权外交摇旗呐喊。
(四)进行非法传教,干涉我国行政司法秩序,影响我国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
近年来国内外敌对势力,千方百计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渗透和破坏,妄图利用宗教的作用和影响,打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达到“西化”“分化”我国的目的。有些宗教非政府组织得到国际反华势力的支持,有的被西方政府利用成为推行西方价值观的外交工具。美国基督教团体宣称,要“能够像打败苏联和东欧那样在中国打败社会主义”,提出要使中国“基督化”和“福音化”。[3]一些国际泛伊斯兰组织加大对我国西北地区伊斯兰宗教界人士、穆斯林群众,甚至是党政机关干部、中专院校师生、新闻出版界及少数民族军人的渗透,层次不断提高,影响不断扩大。敌对宗教组织鼓动我国内部的民族分裂分子和宗教极端组织反对所谓异教徒,挑起民族纷争;煽动开展“圣战”,以建立政教合一的国家。一些境外基督教教会组织宣称“要对中共年轻的教徒和神学生下功夫,培养年轻的传教种子,培植当地传教士,从内部打开宗教势力发展的局面”。
(五)利用宗教煽动民族情绪,灌输“母国”意识,进行分裂活动
境外宗教非政府组织以小恩小惠等各种手段拉拢我国少数民族群众,向他们宣扬民族观念和“母国”意识,笼络民心。利用留学、培训、访问交流等方式,向境内人员灌输西方价值观,在“三股势力”中物色代理人,企图培植亲美势力;借文化交流、学术研究名义染指新疆少数民族问题,图谋利用我国人民内部矛盾制造政治事端。有的境外非政府组织采取各种手段,恶意放大民族传统文化中封建落后一面,曲解、丑化、淡化我民族文化传统,消解中华民族凝聚力。
(六)支持我国境内民族分裂组织的分裂恐怖活动,对我国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政治安定、边防巩固造成了威胁
有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深入我国边境地区开展社会调查,广泛收集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种信息,制造国际舆论,以影响和改变政府的决策。他们将个别问题扩大化、单一问题复杂化、一般问题政治化,把所有问题根源归结于我国的“社会制度弊端”,最终把矛头对准我们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CASA(基督教培植运动中亚、南亚分会)与美国的“新疆工程”融为一体,企图通过对新疆维吾尔族青少年知识分子进行宣传和渗透分化,进而实施分化、西化我国的战略图谋。有的境外NGOS有着很强的政府背景或军方背景,他们借“生态保护考察”“污染源勘察”及援助之名,窃取我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情报,[4]为本国情报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搜集军事、科技、经济情报,严重危害我国国家安全。
三、几点建议
(一)正确分析判断境外非政府组织的作用
非政府组织力量的壮大与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分不开。我们既不能“妖魔化”,将外国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开展活动的动机和目的,都视为颠覆中国政权,危害中国国家安全,以及危害其它一些中国国家利益等,因而采取全面怀疑和敌视的态度,主张予以打压和排斥。也不能“天使化”,天真、单纯地认为外国非政府组织来到中国都是毫无利己的动机和目的,就是为了无私奉献,造福于中国人民和中国社会,因而应大开国门,毋需设防,任其为所欲为。要采取积极有为的开放态度,依法治理,有效监督。要因势利导,积极引导非政府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建设性作用,力促非政府组织成为建设和谐社会与保障战略机遇期的积极因素。
(二)高度警惕境外非政府组织插手我民族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干涉我基层政权,防止非政府组织异化为影响国家安全稳定的力量
要吸取独联体国家的教训,严防西方国家通过政治类非政府组织对中国进行渗透破坏。禁止以外国非政府组织的名义在中国发展宗教组织,招收宗教信徒与进行传教活动。要加强对有宗教背景的非政府组织的监管,凡以非政府组织名义搞政治活动的,政府应当出面干涉并追究责任。要取缔那些煽动民族仇恨、挑唆对抗政府的旨在分裂我国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建立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数据库和案例库,统一健全相关法律体系,改变长期以来对非政府组织“重登记、轻管理”“重行政管理、轻依法管理”的局面。借鉴国外有益经验,逐步制定和完善相互配套、不同层次法律、法规和规章,用法律的形式明确各类非政府组织的性质、地位、职能、权利和义务及设立条件、运行机制等,实现依法对其进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使非政府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
(三)要重视境外非政府组织对西部高校的渗透,防止其在中国西部导演以民族问题为幌子的“颜色革命”
学生、学校从一开始就是境外尤其是西方非政府组织重点渗透对象。近几年,索罗斯基金会等西方非政府组织加强与学术界的联系与沟通,企图通过资助学者和联合研究,以及学术交流为手段,极力向我国境内的少数民族群众宣传非法宗教,鼓吹“新疆自治”“西藏独立”“民族大统合”等谬论,从而实现其分裂我国、破坏我国安全稳定的图谋。有的打着正常文化外交活动的旗号,向我国民族地区高校输出“民主化”的价值观,以培养西方化的领军人物。我们从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重视非政府组织对高校尤其是对民族地区高校的渗透。高校党委和领导要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类学校矛盾,把有碍社会稳定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积聚、激化甚至引发社会对抗。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工作,夯实党委基层组织、强化党委对高校工作的领导。
作者介绍:闫文虎,军事科学院军事战略研究部研究员 10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