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收与地方经济的关系研究_王碧秀
2009年第10期 山东社会科学 No.10 总第170期 SHANDONGSOCIALSCIENCES GeneralNo.170
地方税收与地方经济的关系研究
王碧秀
(浙江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丽水 323000)
[摘要] 我国地方税收的增长与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密不可分,地方税收与经济增长
之间的关系表现在,地税收入总量与经济总量的关系;地方税收与地方产业结构的关系;地方
税收与税种及地方经济的关系。实现地方税收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树立从经济到税
收的观念,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实现经济与税收的协调、稳定发展;增税和减税并行,充分发挥
税收杠杆调节的作用;整顿分配秩序,规范分配形式;深化征管改革,提高征管质量等。
[关键词] 地方税收;地方经济;协调发展
[中图分类号]F810.4 [文献标识码]A [——04
一、目前我国的地方税收体系
1994年,,省及省级以下税务机。地方税务局系统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地区、地级市、自治州、,县、县级市、旗地方税务局,征收分局、税务所。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实行上级税务机关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税务机关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目前,由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等。
在税收收入分配上,划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等。在共享税的收入分配上,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地方政府分享25%;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外,其余部分地方政府享有40%;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地方政府分享40%;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外,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资源税除去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外,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以上划分显示,地方税收的主体税种是营业税和所得税,根据《中国税务年鉴》的数据显示,这两类税的收入总和占地税总收入的80%以上。
二、税收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理论分析
税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表现在两个方面:经济决定税收和税收对经济的反作用。一方面,经济是税收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经济发展的广度和深度决定了税收分配的范围和程度,进而从根本上决定了税收收入的规模和增长速度。另一方面,税收对经济具有反作用。完善的税制能够平衡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资源配置的最优化,调整经济的周期性波动,促进社会经济的增长。实践中,一般采用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指标来解释税收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宏观税负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的税收收入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关系,即T/GDP,也称“宏观税收负担率”。供给学派的阿瑟・拉弗通过拉弗曲线形象地说明了税收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从中可以
3收稿日期:2009-02-17
作者简介:王碧秀(1964-),女,浙江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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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以下几点启示:一是高税负不一定能取得高收入,而高收入不一定非得实行高税率。因为过高的宏观税负会挫伤生产者的积极性,削弱经济行为主体的活动,导致经济的停滞或下降;二是同样多的税收收入,可以采取不同的税率,但税率高低相差很大。低税率政策可以刺激生产、扩大税基,最终有利于税收增长;三是宏观税负、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之间相互依存、互相制约,从理论上说应当存在一种兼顾税收收入与经济增长的最佳宏观税负水平。英国经济学家基思・马其顿采用实证分析方法,研究了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基本关系,其结论是“那些在效率税制下,使公民承担较低平均税负的国家要比高税负国家的公民收入增长更快。”即低税负可以带动经济增长,高税负会抑制经济增长。
税收弹性是指税收收入增长率与经济增长率(通常是用GDP增长率表示)之比,是用来表示税收的相对变化对于经济增长的相对变化反应程度的指标,即E=(△T/T)/(△GDP/GDP)。当E1时称为富有弹性,它表示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增长速度,税收参与经济增量分配的比重有上升趋势。
三、地方税收与地方经济的实证分析
1、地税收入总量与经济总量的关系。
GDP是衡量国民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经济效益的基本指标,税收是衡量收入水平、宏观税负的重要尺度,两者关联度很大。从税收与GDP的对应关系来看,增值税与第二产业的增值关系密切,所得税主要对应劳动报酬与营业盈余,营业税的税基营业额与资金周转次数总产品的成果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等税种与GDP。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8》、《中国税务年鉴。我国的GDP从2000年的99214.10%以上。宏观经济的持续快速发。2000—2007年,我国累计完成地税收入63932.3亿元,22.13%,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收入总额每年以超收数千亿元的规模递增,并且在年,我国的地税收入实现了万亿的突破。地税收入的快速增长为我国的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反过来又促进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
在地税收入总量持续增长的形势下,地税收入增长速度总体呈现出先高后低的变动过程。2002年和2003年的地税增长速度出现了下滑与这两年中我国经济的增长速度相对低下有关。这体现了经济与税收的良性互动。根据上文提到了的税收弹性大于1时是富有弹性的,它表示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增长速度,税收参与经济增量分配的比重有上升趋势。2000—2007年的税收弹性都大于1,说明我国的税收增长快于经济增长速度,税收参与经济增量分配的比重上升过快。但是在2006年弹性系数达到了1.2833,表明我国的税收弹性正在向等于1的正常水平靠近。
2、从产业结构看地方税收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
从税收与三大产业的关联度来看,产业结构决定税源结构,从而决定税负水平。第一产业即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由于受国家取消农业税等宏观政策的影响,目前这一产业不直接创造税收。第二产业受资本、技术、人力资源及经济周期的影响,税收弹性较强,可以承受较重的税负。第三产业以科技研发和信息为基础,以人的知识、技能、服务为主要手段,税收弹性充足,税基宽广、税源丰沛,对税收的贡献率很大。对地方税的税收含量而言,第三产业属于高税GDP,第二产业属于中税GDP,而第一产业则是无税GDP。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8》的数据,从我国三大产业之间的关系来看,第一、二、三产业之间的结构呈现出不断地优化。第二产业依旧是我国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整个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在2005—2007年的GDP中占到了将近一半。与此同时,不直接创造税收的第一产业,在整个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逐渐下降,在2007年只占到了11.3%的比重,无税第一产业比重的下降有利于地方税收的增长。第三产业是营业税的主要纳税对象,也是与地方税收直接相关的产业,在2001—2007年中,我国第三产业在整个GDP中的比重呈现出比较稳定的趋势,高于第一产业但是低于第二产业。近年来,金融保险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饮食服务业等传统的第三产业和旅游业、信息产业、房地产业、电子商务、科技开发、物业管理、社区服务、教育培训等新兴的第三产业都对地方税收的贡献不断增加。由于税收对经济的发展具有反作用,所以,当地方税收更好地发挥了调节产业结构的作用时,引导资金流向高效益的部门,使得地区经济从粗放式向集约式增长方式转变,可以更好地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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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税种看地方税收与地方经济的关系。
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实质上是以增值税、消费税为中心,流转税为主题的税制结构,这种税制结构是为了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自1994年实行分税税制以来,我国国内增值税、消费税这两个税种的收入就占全国税收总收入的40%以上。在工业特别是重工业为主导的地区,增值税、消费税占了这类地区整体税收的大头。
从2001—2006年全国地税收入及主体税种的统计中我们可以发现,营业税是地税收入的主体税种,在地税中所占比重一直在40%以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也是地方税收的重要税种,但是邮电通信、金融保险等具有行业优势、经济效益好、税收贡献率高的垄断业,企业所得税都通过国税上缴了国库,这些与地税收入的关联很小。所以,在企业所得税中真正为地税做贡献的是集体和私营企业。另外,城市维护建设税属于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附属税种,在地税中所占的比重也一直保持在8%以上。2007年我国地税收入情况:营业税对地税的贡献达到了33%,企业所得税的贡献是16%,个人所得税7%,契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贡献分别达到了6%。
2001—2006年全国地税收入及主体税种统计
年份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单位:亿元占地税的比重%21.1222.8122..21.9721.42营业税2084.72467.62868.93583.54231.4.9占地税的比重%44.246.545.545.6444企业所得税2121.91972.62342.23141.7.占地税的比重%44.9937.1637.16..48.44个人所得税660.4996.2452.3城市维护建设税384.49674796.0940.2占地税的比重%8.158.878.738.578.358.21 数据来源:根据》相关数据整理而得。
四、当前我国地方税收中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税权划分的误区。现有的税权划分带有浓厚的行政隶属色彩,如本来地方企业所得税划归地方,但地方银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又划归中央收入。而具有鲜明地方税特征的城建税又以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为依据,使其更像共享税,而非地方税,如此容易导致监管不明、征管不力。
2、税收计划的误区。一些地方领导为快出政绩,制订了超乎当地经济实际的地方税收收入计划,造成竭泽而鱼、寅吃卯粮,严重制约了微观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得经济发展缺乏后劲,经济发展步履维艰,形成恶性循环。
3、税收优惠的误区。一些地方将税收优惠看作发展一方经济的“灵丹妙药”,纷纷出台一些减免税“土政策”,搞地方恶性竞争。一方面,破坏了税法的严肃性,另一方面也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运行规律。从长远和全局看,不利于整体经济的发展。
(二)地方税收任务“基数法”与税收法制的矛盾
目前,税收任务一般采用“基数法”,缺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尤其是对各区域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税源结构、税制结构等不同原因产生的影响,不作具体分析,结果造成任务与经济关系、任务与法制关系的错位。为了完成任务,一些征收单位把不应征的税也征,寅吃卯粮、空转等弄虚作假现象时有发生,或者为了实现以后的任务,该征的税也不征。受任务治税的束缚,一些征收单位不能正确地处理完成任务与依法治税的关系,单纯地为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导致新的征管模式推行至今在许多环节仅仅是征管形式的转变,未能实现根本性飞跃,造成税源监控不力,执法制约机制难以形成,权大于法、情大于法,权力寻租的情况屡有发生,偷、逃、骗、欠税等问题严重,税种设置的初衷大打折扣,政府的宏观政策效应遭到削弱,有时甚至产生负面效应,企业税收负担苦乐不均,最突出地表现为对国有企业的税收控管相对于其他类型企业明显严格,税收收入结构与经济结构相错位。
(三)税收立法权高度统一与区域经济多元化的矛盾
目前,我国地方税立法权集中于中央掌握,除屠宰税、筵席税以外,所有的地方税税种的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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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税收优惠政策都由中央颁布。现行税制是站在全国的角度来考虑的,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很大,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区域经济出现了一些新的行业、产业和具有区域特色的市场行为,由于税收高度集中,相对的限制了地方政府调节区域经济的灵活性和积极性。从一定意义上讲,弱化了税收与区域经济的关联度。
(四)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与地方税收收入增长的矛盾
税收收入增长离不开经济规模的扩张,但相比较而言,经济效益的提高对税收弹性影响更为重要。从价值构成角度分析,现代税收主要取自活劳动创造的价值(V+M)部分,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下,经济的高速增长主要靠高投入、上项目来拉动,虽然经济增长率很高,但税基增长相对缓慢,税收弹性较低。如,山西大同市以煤炭工业作为支柱产业,采掘偏重,产业整体创新力度不足,仍以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为主,结果是税基增长缓慢,地方税收也上不来,影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若经济增长方式以集约型为主,则情况迥然不同,区域经济的快速增长能带来地方税收收入的快速增长。因此,要想实现税收增长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必须提高地方税收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联度,涵养税基,科学建立税收收入增长机制。
五、实现地方税收与地方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
1、树立从经济到税收的观念,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实现经济与税收的协调、稳定发展。
首先,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不断壮大地方税源,提高GDP对地方税收的贡献率。一方面要突破性地发展第三产业,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培植新税源。另一方面,要突破性地发展非公有经济,使非公有经济成为各地地方税收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来源。其次,大力发展工业经济,。再次,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从制度框架、人才战略、,调发展,2、增税和减税并行,,减税为增税提供空间,,也就是说增税与减税并行,才能实现税负的动态平衡。
,给增税提供了条件,国家应通过税收形式利用好这个“余地”,适当增税:一是确立城建税独立的税种地位,并扩充其征收内涵;二是增加部分高消费服务和娱乐业的税负;三是开征地方资源调节税;四是开征遗产税、社会保障税等。在增税的同时,要适当考虑减税。目前减税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建立规范、效率的优惠政策体系,其着眼点应放在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创新上来,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我们要在大力发展第二产业的同时,加快农业的产业化、商品化进程,鼓励各地发展产业价值高的第三产业、高科技含量产业,形成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调发展的格局,实现地区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此,税务部门要转变观念,由静态统一模式向动态调整模式转变,不搞原则不明确或者一成不变的税收优惠,把税收优惠纳入税收支出的管理体系,削弱税收优惠的经济效果,实现税收优惠政策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税收政策调控经济的实际效率。
3、整顿分配秩序,规范分配形式。
应全面清理税外收费项目,“砍、留、转”分流治理,将收费中一些不再体现政府职能,可能通过市场形成的收费,转化为经营性收费,照章征税;将一部分体现政策职能,具有税收特征的收费,改为相应的税收,纳入政府税收体系;切实改变目前税外收入过多,费挤税的格局,提高税收占GDP的比重。与此相适应,下放部分地方税收立法权,以利于地方政府合理提高政府收入,有效调控区域经济。同时,为协调全局利益的需要,中央应保留地方税立法优先权和否决权,形成两级立法地方税体系。
4、深化征管改革,提高征管质量。
依法治税是税收调节经济的基础,深化征管改革,保证依法治税。逐步由计划总量增长型向市场约束型转变,由按任务征税向依法征税转变,对各级税务部门实行任务、执法双重考核办法,切实提高税收收入质量。首先,要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税务队伍;其次,要迅速提高税收征管科技含量,把税收征管过程纳入微机网络管理之中,严密监控税源;第三,要深化稽查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税务稽查执法的主体地位,克服多头重复检查,提高稽查行政效率,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要狠抓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增加税务人员违规的风险,遏制其执法懈怠和寻租动机。
(责任编辑:栾晓平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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