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和保密制度
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安全和保密制度(草稿)
一、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对于计算机磁介质(软盘、U盘、移动硬盘等)的管理应采取专人保管、涉密文件单独存放的办法,严禁携带存在涉密内容的磁介质到上网的计算机上加工、贮存、传递处理文件。
2、原则上涉密计算机均不得接入互联网、局域网。因工作需要必须接入互联网、局域网的,均应安装防病毒软件、软件防火墙,采用口令密码、数据库存储备份、移动存储设备管理、数据加密等安全防护措施。
3、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官方网站应主动、及时公开本单位的重大活动、发展规划、政策落实等信息,发布到网站的信息应由分管领导负责进行内容、保密等审查,并做到时常更新。相关负责人员要保管好登陆密码,不得擅自将网站维护权交他人使用。
二、机密文件管理制度
1、对上级下发的所有文件、内部材料、内部刊物都要严格管理。秘密以上的文件,要做到收有登记,发有记载,借阅有手续,并按期归还。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机要文件、资料,应一律交办公室登记或留存。
2、秘密文件原则上在办公室阅读,阅后要放在保密文
件柜内;如需携带秘密文件外出,应到办公室备案,需经分管保密工作的局领导批准。秘密以上文件、资料的内容,不得抄录和传达,必须抄录和传达的,应经分管保密工作的局领导批准;根据内容文件改写的公开报道稿件,应经有关领导审阅同意后才能公开发表。
3、绝密文件不得复印;机密和秘密文件需要复印的,要经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批准;复印秘密文件要登记并严格控制份数去向,并视同正式文件严格管理。
4、凡涉及重大机要保密工作事项,要及时向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汇报;发现丢失机要文件或失密、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办公室。
5、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6、不在传真机、普通电话、手机、明码电报和普通邮件中传达秘密事项和寄发秘密文件;利用办公自动化设备传输和处理秘密文件、信息时,必须采取保密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