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运营的技术合作协议
10-05
技术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长期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实现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模式达到标准规定配置,现达成以下合作条款,并依此执行。
一、合作内容
为促进环境污染治理运营模式的发展,提供实验室场所,承担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的检测任务。
二、合作范围
1. 甲方负责提供实验人员以及进行水、气、声等相关测试实验所需的监测化验设备;
2. 甲方实验人员根据乙方所提供的技术过程进行相关实验操作,并根据乙方建议进行相关测试分析。
3. 监测合格后,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监测证明。
三、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义务: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提供的相关技术说明资料进行实验以及与实验主题相关的测试和分析,并将实验真实数据提供给乙方。
权利: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提出建议和意见
2.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义务:及时为甲方提供相关的实验测试方面的数据。
权利: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作协议规定,及时获取相关实验数据。
四、 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能依本协议规定进行操作,则构成违约;
2.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事项无法正常运营, 同样构成违约。
3.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时,则解除协议方违约,同时违约方须向守约方赔偿 叁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赔偿金。
五、其他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