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安纪发„2011‟16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廉政准则》专项检查活动,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白律、廉洁从政观念,遵守党的纪律,坚持党的宗旨,发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安阳提供有力保证。
二、检查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包括民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三、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科室)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组织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的情况。
2.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1)公务用车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2)“小金库”专项治理情况
(3)巩固厉行节约工作情况
(4)“节日病”治理情况;
(5)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治理情况;
(6)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现金、有价证券问题治理情况;
(7)领导干部违规多占和买卖住房,特别是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问题专项治理情况;
(8)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委托理财或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相关问题治理情况。
3.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的受理、核查、查处情况;
4.建立健全《廉政准则》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及围绕完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清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二)党员领导干部主要就以下内容开展检查:
(1)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的情况。
(2)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四、组织实施
(一)局成立《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下设《廉政准则》专项检查活动办公室,###兼任办公
室主任,成员由人事、党办、纪检监察和办公室等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
(二)专项检查活动分级进行,局活动办负责对机关各科室《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并负责对局属事业单位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局属事业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廉政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
(三)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五、实施步骤
专项检查工作自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结束,主要包括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8月12日至8月25日)
各单位学习传达市纪委《关于开展
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和本《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上一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所列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按要求撰写个人自查自纠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剖析,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纠正处理。自查面必须确保达到100%,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自查情况负责。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自查自纠报告于8月25日前报局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查整改阶段(8月26日9到10月25)
局专项检查活动办在各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阅文件资料、受理信访举报、组织民主测评等形式对所属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的重点内容是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自查覆盖面、纠正处理情况、专项治理开展情况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被检查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纠正及时、处理到位、防范有效。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公示,并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建章立制阶段(截止10月底)
各单位要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
定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具体意见,将建章立制融贯于专项检查工作全过程。认真梳理现有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方面制度,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着重围绕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完善、创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同时,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制定可操作性强的防范措施。对不适应的制度要进行及时的修订完善或废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的具体内容,准确把握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各项要求,为自查整改打好基础。各级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带头参与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
(二)开展自查自纠。各单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按照要求,对照检查内容,逐条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三)严肃查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局党委报告情况,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拒不纠正或者在自查自纠结束后继续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四)认真总结经验。各单位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掌握规律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纠正整改。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指导工作。积极探索推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完善、创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体系,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实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