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科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附件1:
产科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实行业务副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及时协调院内相关科室关系,解决产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督促改进产科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严格执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配备各级各类产科工作人员,产科设备,建立健全产科工作制度,落实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三、成立院内产科抢救组,产科质量管理小组,每季度评价一次产科质量,并做好登记。
四、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同时产儿科要互相配合,负责对转入新生儿科的病理新生儿和母亲的查房和诊治,执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行产科危重病人请示报告制度。发现危重孕产妇,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科主任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奔赴现场抢救,指挥抢救工作,并报告医院,协调各相关科室共同组织抢救。
六、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班制度。值班期间实行三线医师值班制,交接班内容详细记录于交班本中,并做好床头交班工作,特殊情况个别交接;交接时应对孕产妇的胎心,产程进展,高危因素变化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如实记录,签字。科主任应对交接班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七、加强对产科人员的助产技术培训。实行产科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制度,有计划安排医师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引进和推广产科服务新知识新技术,促进产科质量不断提高。
八、加强孕产期健康教育,促进自然分娩。规范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产科质量管理,控制剖宫产率。
九、严格执行母乳喂养相关规定。严禁医务人员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馈赠和赞助,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母乳代用品推销和宣传。
十、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意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医院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