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电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所有电器要本着人走电断,不用不开的原则,即室内长时间没有人或者电器设备无需工作的情况下,所有电器设备必须关掉电源,违反规定者每次处以50元处罚。
为了节能减耗,参照国家对政府部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空调使用管理现行标准,空调在气温不达30度时不得使用,另空调使用时设置温度不得低于25度且必需将门窗关闭。违反规定,集体宿舍本月用电量下浮10%,当月发现第二次下浮20%,如因此导致本月用电量不足,按先行电价的3倍收取。办公室违反规定,对该部门负责人处以50元处罚。夫妻宿舍违反规定,当月电费按现行电价3倍收取。
责任划分:
1、 办公室:若单间办公室谁使用谁负责,若办公室由某个部门使
用则由部门主管负责,若办公室由某几个部门合用则由该办公室所有人员轮流负责(将办公室人员轮流负责时间表报行政部备档,并且张贴在办公室显著位置以备督查)。该区域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2、 工房:工房泛指生产部所辖所有与生产有关的区域,在此区域
内本着责任到人与岗位负责制相结合的原则,由生产部具体拟定负责人报行政部备档,该区域由生产部负具体管理责任,行政部负监督责任。
3、 宿舍区:宿舍区分集体宿舍、夫妻宿舍,集体宿舍区施行每个
宿舍公司负担每月300度电,超出部分由宿舍人员自费均摊的管理办法;夫妻宿舍施行每月实用实扣(在办公楼区的夫妻宿舍加扣定额30元)的管理办法,但用电不得超过300度,如若超额,超出部分按现行电价三倍收取。该区域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集体宿舍公司负担300度电不作累计,如本月用不完,次月清零。)
4、 公共区域:公共区域包括卫生间、洗澡间、会议室、电视室等
区域,由行政部负责。
备注:
1、 本《管理办法》为临时管理办法,欢迎广大员工提出合理化建
议,在未有正式管理条例出台前,按此办法执行。
2、 如本管理办法与公司先前制度冲突,以此管理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