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常见问题
常见问题
一、协议书相关
1、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时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三方《就业协议书》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和责任:毕业生承诺愿意在毕业后到用人单位就业报到;用人单位及其人事上级主管承诺按规定接收毕业生并明确是否能办理毕业生的落户手续;学校承诺办理好学生的离校及学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工作时所需的材料如《报到证》及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手续。此外还规定了各方的违约责任。由于当初在制定三方《就业协议书》的格式时,我国的人事劳动制度还没有进行到目前的改革阶段,因此协议中并没有对工作地点、报酬福利、签约年限等内容加以约定。但“协议书”最后一页有“备注”栏,毕业生可以把与用人单位双方约定好的内容加以注明,以便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权益,在发生纠纷时更容易协商解决。有三点值得注意:一是注明的内容应是双方事先约定好的,如果事先没有约定好可能会影响协议的达成;二是有些内容是属于劳动合同来约定的,许多用人单位对此有统一的规定,可能无法满足你个人的特殊要求;三是如果用人单位和你个人已经有了另外较为详细的两方协议约定,可不必在三方《就业协议书》上重复注明。有些用人单位还有可能对某些条款(如薪金等)提出保密而要求不在三方《就业协议书》上注明。
2、三方《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答:三方《就业协议书》不是劳动合同。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所在院校三方签订的协议书。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详见问题1)。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
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个人所签订的双方合同。主要约定工作职责、薪金福利、劳动保护、服务年限、保密内容、违约条款以及各种保险,等等。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是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3、单位如不能解决毕业生的户口,如何去就业?
答:一般而言,用人单位不解决毕业生的户口有两种情况:
1) 有些用人单位以前一直未录用过外地生源的毕业生,因此不知如何解决该生的户口问题。这样的单位一般是规模较小的外企或民营企业,对于这种用人单位,可让该单位找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事局去争取指标,由其做人事代理,这样就有可能解决户口问题。
2) 有些单位争取到的户口指标有限,不能满足众多求职者的需求,或者一些用人单
位招员工只是“为吾所亟”,并无长期规划,也就不愿意花精力去解决员工的户籍、档案问题。这样,同学应该办理合同制就业手续,户口档案可选择落在黑龙江省教育厅下设档案管理机构或落回生源地。将来可以按“人才引进”的方式将户口调入实际工作单位所在地。(“人才引进”方式由各地人事局处理,不在教育系统内处理)
4、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后,如何办理违约手续?
答: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任一方因特殊原因提出违约,双方应协商,并征得对方同意;然后毕业生持:
1) 《同意解除就业协议书函》,格式自拟,内容为毕业生与单位双方同意解除已签订的《就
业协议书》,《函》需有用人单位公章和毕业生签字;
2) 原签订完成的《就业协议书》(三份全部收回);
3) 学院副书记及毕业班辅导员签字(可在《函》上签署);
材料齐全后,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递交解除协议的材料。
5、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升学或被公务员录取怎么处理?
答: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就业协议书》时,应明确告之用人单位是否正在准备升学或考公务员。签约时如用人单位同意毕业生在升学或被公务员录取后自动解除协议,应在《就业协议书》备注中写明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如无写明,按违约处理(详见问题4)。
6、《就业协议书》的生效。
答:《就业协议书》是校就业指导中心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印发给每一位具有毕业资格的应届毕业生的就业资格凭证。校就业指导中心印发《就业协议书》时为每一份《就业协议书》编号并打印在封皮左上方,打印处加盖校就业指导中心公章以示真伪。《就业协议书》印发后即表示,校方将履行其在《就业协议书》中的相关责任。(相关内容参见问题
1)。
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约后立即生效,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承担《就业协议书》签约后的相关责任(详见问题1)。部分用人单位无法为毕业生解决户口及档案关系或手续不全不影响《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但用人单位需事先声明,否则按用人单位违约处理。(详见问题4)。
7、什么样的就业协议书可以落入就业计划并签发相应的报到证?
答:签订由教育部统一制订的或学校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要求自行印制的协议书,接收单位有独立人事调配权限或有人事调配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盖章、并由学校主管就业工作的部门签章,并有毕业生本人签字的协议为可落入就业计划并签发相应报到证的协议书;
二、报到证相关
8、报到证有哪些作用?
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主要作用是: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落实工作关系的功能;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具有证明身份的功能;迁移户口的功能;凭报到证及其它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的功能;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保护和维护普通高校毕业生权益的功能。
毕业学校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转递、户口迁移手续;用人单位以《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依据,办理接收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安机关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落户事宜;人才交流部门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人事代理;报到通知书是存入个人档案的必备材料。
因此,不管毕业时找没到找工作,请同学们一定不要忘记了开具就业报到证的事情,否则超过三年的期限就不能再开了,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会带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
9、报到证丢失了能补发吗?
答: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一人一份,凡涂改、损毁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一律作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和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在报到证丢失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作废一个月后,由毕业学校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后予以补发。毕业之日起超过三年的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由本人申请,经核实后,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出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证明》。省外院校毕业生回学校所在地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申请补发。
10、办理改派需要哪些手续?
答:
1) 毕业之日起三年之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原报到证开回生源地或人事代理机构的可办理改派,需要原报到证、就业单位的接收材料(接收函或签定的有效协议书等);
2) 毕业之日起一年之内已就业的毕业生可办理改派,需要原报到证、原就业单位放行(解约)材料和新就业单位的接收材料;
3) 由于特殊原因毕业时未领取报到证的,需要毕业学校开具介绍或证明材料、就业单位或派遣单位的接收材料。
11、已经有了就业单位还能办理改派吗?
答:自毕业之日起一年之内可办理改派,超过一年的按在职人员到人事部门办理调转手续。
12、毕业时没有落实单位,几年之内可以办理改派?
答:自毕业之日起三年之内可办理改派,超过三年的按在职人员到人事部门办理调转手续。
13、我们去哪里办理改派手续,具体流程是什么?
答: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是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公地址在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省政府附近)四楼,电话是0451-82353558。具体流程可到省教育厅学生处咨询或登录黑龙江省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网查询。
14、我毕业时间已经超出了政策规定的改派范围,我该怎么办? 答:可到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和接收单位的人事部门(人事局或人才中心)办理人事调转手续。
三、档案户口相关
15、 户口和档案的重要性
答:目前,我校许多毕业多年后的毕业生回学校办理落户手续,由于这些毕业生在毕业后没有及时办理落户手续,或者将户口和档案保存在自己的手中,超过了落户的期限,现成为了“黑户”。
户口和档案是证明毕业生身份和经历的重要个人历史材料。遇到结婚、出国、创业等情况,都需要开具户口证明或调档政审。毕业生离开学校后要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户口和档案关系的去向。
有相当一部分同学认为:毕业后凭毕业证就可找个单位打工挣钱,档案、户口无所谓。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档案、户口是相当重要的。这表现在:
1) 毕业后,同学们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结婚或考研,若不办理落户及人事档案相关手续,婚育证明或考研政审材料是无法开具的。
2) 档案是记录了一个人成长过程的原始资料,必须完整并及时补充,其它材料代替不了,如果断档,补接会十分麻烦,有些档案过期就没有办法再补充。
3) 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考录时,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政审”即“审查档案”,没有档案是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
4) 目前,没有户口、档案,是不能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的。
5) 技术职称档案材料是人事档案的一个重要部分。有的同学可能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这就不可避免地要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职称的年限计算并不是从你毕业算起,而是要看你的工龄,没有档案是不会有连续工龄的。
所以,在此提醒我校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往届毕业生同学,毕业后一定要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否则,会给自己带来极大的麻烦。
16、户口和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答:户口迁移证是有时效性,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迁入派出所落实。学生档案是国家规定的机密文件,只能通过机要局转递,不允许到普通邮局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等方式邮寄,更不允许个人自带和请人代领,否则会给以后就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17、办理户口和档案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
1) 在求职过程中,请你们在履行签订协议的程序时,一定要明确档案转递地址、邮编和单位全称,而且接收学生档案的单位必须具有人事调配权限;
2) 到三资企业、外资企业、独资企业、民营企业去工作的毕业生,由于这些单位没有人事调配权限,因此你们一定要和企业明确人事档案管理的部门(如ⅩⅩ省(自治区)ⅩⅩ市[县]人才服务中心或其他有资格的代理单位等),在协议中,一定要有接收档案的地址、邮编和人才服务中心的全称;
3) 有的单位或企业本身没有人事调配权限,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在其上级主管部门(如到ⅩⅩ学校去工作,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是ⅩⅩ省ⅩⅩ市[县]教育局),在签订协议时,应明确档案转递的主管单位地址、邮编和主管单位全称;
4) 考取研究生的同学,因你们的档案是分两次转递到所录取学校,一次是在政审时,另一次是在毕业时。当你拿到录取通知书时,请你一定要将录取学校的全称及二级学院的地址、邮编和专业及时报给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保证你们的档案(尤其是第二次转递)能得到及时的转递;
5) 暂时没有找到工作的同学,请你们在毕业前夕落实好你的档案托管单位或转递单位,并及时将档案托管或转递单位的地址、邮编和单位全称报给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避免你们的学生档案在学校滞留。
18、 毕业时怎么办理档案和户口相关手续?
答:毕业生入学时如将户口迁入学校,其毕业时应持有与报到证的报到地相吻合的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由校保卫处代为办理;如未签入学校,应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示报到证并由其办理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档案由校就业指导中心于毕业生离校后2周内,以机密要件的形式邮寄到指定部门或单位。
毕业生在获得报到证后,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报到证上注明的部门或单位报到,并落实户口及咨询其档案是否已到。毕业生离校1个月后档案仍未到达指定地点,应与校就业指导中心确认档案去向。
四、其它
19、 如何审查、分析用人单位的信息。
答:鉴于目前一些非法组织打着招聘的幌子搞非法传销活动,在此提醒我校毕业生在收集就业信息时要提高警惕,多方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不要上当受骗,下面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1) 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在一些网站的搜索引擎中输入公司的名称,收集该公司的相关信息,如果没有这个企业的相关信息或信息很少并很模糊,则应尽量小心。
2) 注意收集公司的注册资金、公司人数、信誉度及美誉度等信息,如果资金少、人员少,则要考虑是否应聘。
3) 如果去公司面试,请同学们先不要与公司联系人联系,先到公司去看一下,了解一下公司情况之后,与公司人事部联系是否有招聘一事,之后再决定是否与公司联系人联系。
4) 如果面试地点偏僻,面试人员少或没有其他人员在面试,则不要与招聘人员联系,尽快离开。
5) 女同学在去外地找单位时,要结伴出去,不要单独外出,注意保护自己。
6) 对广东省的一些合资企业、港资企业等单位的需求信息尤其是不熟悉的用人单位或在网上相关信息少的单位及待遇非常高的用人单位,要三思而后行,可与招生就业指导处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联系,了解单位信息。
7) 一些非法传销组织经常用一个知名企业的招聘信息来诱惑学生,留下的联系方式却是该非法传销组织的电话号码或手机号,对于公司给出的联系方式是手机号或小灵通的单位信息要格外加以注意。
对一个企业的前景分析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社会形象。该企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信誉度和美誉度如何? 能否得到社会大众的尊重和认可? 它的竞争同业和新闻媒体对其评价如何?
业务发展。该企业生存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其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适合社会需要? 其成功的关键因素是什么? 它的核心竞争力是什么? 它在同业间的竞争优势如何? 它的财务管理和利润水平如何?
企业文化。该企业的经营理念是什么? 有无健全且深入人心的企业文化? 其企业文化能否适应社会环境和社会发展? 它的管理水平和管理风格如何? 该企业鼓励什么样的行为方式? 人际互动的气氛如何?
权力结构。在该企业中权力是如何分配的? 真正的权力核心在哪里? 在决策过程中谁最具有影响力? 决策是如何产生的? 最高领导人的经营理念和领导艺术如何? 高层主管的思想观念和能力水平能否切合当前及未来的发展? 晋升机会如何? 获得晋升的关键是什么?
竞争潜能。这是一个企业因应时势变化得以永续经营的能力,包括它的决策能力、执行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等,竞争潜能的大小决定着该企业未来的前途和命运。
未来展望。该企业是处于开创期、成长期、巩固期还是停滞期? 该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前景如何? 其所在行业的发展态势如何? 社会需求的变化状况如何? 其发展战略规划是什么?
综合以上六个方面,对自己可选择的企业进行全面的考察,深入分析该企业的现状与前景,便于自己找到理想的舞台以发挥自己的才华,实现人生抱负。
20、自主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对高校毕业生新创办民营科技企业及新创办独立核算企业,按相关政策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创办的企业,免征三年所得税。各级政府设立的"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所办企业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符合担保条件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优先提供担保。(详细政策可查阅黑政办发[2004]36号、黑财综[2006]25号和黑办发[2006]35号等文件。)
21、去京津沪等特大城市就业在就业协议书方面都有哪些特殊要求? 答:由于京津沪等特大城市在限制人口增长方面有特殊政策,所以在毕业生接收手续上除用人单位的接收材料外还有指标要求。
1) 进北京市分三块:一是中央属单位需要中共中央组织部出具接收手续;二是国务院属单位需要国家人事部出具的接收函(绿卡);三是北京市属单位需要北京市人事局出具的接收函。
2) 进天津市:驻津的所有单位都需要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出具的接收手续。
3) 进上海市:驻沪的所有单位都需要上海市教委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接收手续。
其他一些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如广州、杭州、南京、深圳、大连、青岛、厦门等也有统一的接收手续。
22、我要了解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应该查阅哪些文件, 在哪里可发查阅?
答: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对毕业生就业给予了高度重视,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许多有利于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毕业生可以登陆黑龙江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查阅,网址是:www.work.gov.cn 。
23、我们想了解毕业生就业规则和程序有哪些渠道?
答:一是到黑龙江省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www.work.gov.cn )上查阅;二是到就读学校的就业信息网上查阅;三是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咨询;四是到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12-8号)二楼办公大厅咨询。
24、属于哪些情况可以进行失业登记?
答:一是年满16周岁,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肆)业生。二是尚未就业的大专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中学的毕(肆)业生。
25、高校毕业生如何进行失业登记?
答:一是没有就业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到本人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失业登记。登记时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毕(肆)业证书,填写《黑龙江省失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人员为其建立失业登记台帐。二是有就业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按照规定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的同时,还应到本人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时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同时要出具经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填写《黑龙江省失业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为其建立失业登记台帐。
26、高校毕业生继续升学是否进行失业登记?
答:高校毕业生继续升学的,不进行失业登记。如申请失业登记后,继续升学的,应退出失业登记。
27、高校毕业生参加失业登记后可享受哪些就业服务?
答:高校毕业在劳动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及各级就业服务机构优先为其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组织其参加各类招工、招聘、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就业见习、创业培训和推介创业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