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
目前XX工程已全面展开,为了确保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正常进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管理,规范施工,有效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及制度,我监理部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规定:
一、 每月底在全工地进行安全大检查,各有关人员要准时参加,无故缺席者罚款
200元。
二、 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者,施工人员罚款50元,班组长罚款100元,项目
部人员及其他领导人员罚款200元。在高空(两米以上)作业时系好安全带,不佩带安全带者罚款100元。
三、 现场施工人员要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听从调配,不服从者罚款100元。
四、 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100元。
五、 施工作业期间,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鞋,不准往上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
件,违者罚款100元。
六、 严禁酒后或带病上岗作业,违者罚款100元。
七、 严禁非机械专业操作人员私自开动机械设备,违者罚款200元。
八、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持证操作,无证操作人员罚款100元。
九、 工地临时宿舍用电及其他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安装,不得乱拉乱接电气线
路及用电设备,违者罚款200元。
十、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准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0元。
十一、 各种施工材料要按类堆码整齐,做到文明施工、文明管理,违者罚款200元。 十二、 私自乱拆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备(防护栏杆,防护设施,安全网)者罚款
200元。
十三、 因违反安全规定所造成的紧急损失或人员伤亡者,按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承担
其责任及经济损失。
十四、 以上管理制度自即日起实行。
业主单位:
监理单位: